“分身”一般出现在传奇演义故事中,在影视剧里运用特效加以实现。然而,在一些网络电信诈骗案件中,由于电话、网络等媒介的非直接接触性,犯罪分子往往“分身有术”,通过一人分饰多重角色瞒天过海,骗取被害人的信任,继而骗取钱财。日前,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涉案金额上百万元,被害人涉及7省市的电信诈骗案。
“消防队长”的神秘来电
2016年4月,包工头老林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某市消防大队的“陈队长”,话里话外对老林的情况都很熟悉,两人谈得很是热络。“陈队长”透露说,现在手头上有个50万元的“电力改造工程”在物色承包人,之前听朋友介绍说老林承建过相关项目,经验丰富可靠。老林一盘算,这活应该有钱可挣,便想和“陈队长”套近乎,争取把工程接到手。
“陈队长”在电话里说,现在消防队组织在外演习需要作训服,但会计请假不在,一时汇不了钱,想请老林先帮忙垫付20万元。老林一心想拿下工程项目,正好做个顺水人情,就爽快地答应了。“陈队长”给了老林另一个电话号码,说是具体事宜跟服装厂的“田总”联系。
想着消防大队指定的厂家应该没问题,老林与那位“田总”联系后,很爽快地把钱打到了对方指定的账户上。随后,老林拨通了“田总”提供的厂家财务部门电话。电话那头是位女工作人员,对方确认已经收到了货款。老林心想帮“陈队长”的事情办得还挺顺利,对将要到手的工程更是信心满满。
然而,老林万万没想到,此时自己已经中了骗子的圈套。当他再次电话联系“陈队长”时,却被告知手机已关机,老林心中一紧,再打电话给“田总”,发现其号码已不在服务区,他这才意识到可能上当了,连忙向公安机关报警。
“一人三面”的诈骗伎俩
其实,不仅“陈队长”不存在,“电力改造工程”不存在,就连那听起来嗲声嗲气的服装厂女工作人员,也只是骗子用变声电话扮演的角色。犯罪分子通过一番粉饰,编造多个角色与被害人进行联系,让被害人深信不疑,直到一步步落入精心设置的圈套。
经查,2016年以来,江苏泰州人朱纯艮先后伙同河南人岳长路、刘喜民通过类似方式,冒充消防部门工作人员以订购作训服、办公用品等名义大肆行骗,不到半年时间先后作案10余起,骗得赃款130余万元。在此期间,朱纯艮的妻子卫春红明知此系犯罪所得,仍帮助转移、藏匿赃款30余万元。
其实,骗子的手法并不高明,据朱纯艮等人交代,他们虽是合谋实施诈骗,但在电话里露面的各种“角色”,其实只是由其中一人分饰扮演的,另两人则分别负责事先谋划、得手后取款转账等行为,实行“一条龙”分工。每次实施作案前,他们先是假称自己系消防部门人员,通过114查询到当地的火车站或供电所号码,与相关单位负责人取得联系后,谎称有工程项目让其帮忙介绍施工队。在骗得被害人联系方式后,通过电话与对方进行接触。
由于声称是熟人介绍,被害人对所谓的“消防队长”也会比较信任。此时,犯罪分子便趁机抛出“诱饵”,谎称手头上有工程项目,抓住被害人急于巴结的心理,让其先垫资帮助购买相关物品。在整个过程中,犯罪分子分饰多重角色,扮完买方扮卖方,诈骗得逞后迅速将手机卡、银行卡丢弃,令被害人损失难以挽回。2016年7月,4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抓获归案。
对陌生来电提高警惕
今年2月,该案被移送至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该案涉案金额较大,被害人分布在7省市,案情较为复杂,加之部分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始终避重就轻,拒不承认犯罪行为,给案件办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面对棘手的难题,检察官沉着应战,在错综复杂的证据中理清脉络,抽丝剥茧,逐步揭开了案件背后的真相。
在办案中,检察官建议侦查机关重点追查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手机号码基站位置数据,进一步调取犯罪嫌疑人作案期间车辆行驶轨迹,补充查询相关涉案ATM机的操作记录,切实掌握赃款去向。特别是针对不同犯罪嫌疑人供述之间的差异之处,敏锐地发现数起被害人虽未报案,但诈骗行为已得逞的事实。检察官有效指导收集完善相关证据,最终使该案被顺利提起公诉。
在审判阶段,检察官结合量刑建议和法庭教育,积极敦促被告人清退赃款,在充分、确实的证据面前,4名被告人不得不低头认罪。日前,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朱纯艮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9.4万元;判处被告人岳长路有期徒刑九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7.8万元;判处刘喜民有期徒刑五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卫春红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检察官提醒:在电信诈骗案件中,冒充军队、政府机构工作人员行骗的情形屡见不鲜,这种方式往往是利用了被害人的轻信,迷惑性较强。因此,在接到陌生来电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尤其是涉及经济往来时,千万不要轻信对方的利益承诺。此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都须经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切莫轻信他人虚假承诺,以免上当受骗。包婧 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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