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30日电 (记者 阮煜琳)“审计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合规性推进发挥了重大作用,这几年审计监管力度持续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巨额资金的规范使用大幅度改进。”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日前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说。
资料图 5月26日,秧洛村新建的房屋。云南省西盟佤族自治县秧洛村是典型的“直过区”贫困村寨,随着安居工程的推进,一座座具有佤族特色的小别墅拔地而起,当地佤族民众都住进了安居房。中新社记者 刘冉阳 摄
2016年,全国各级财政共筹集安居工程资金7549.75亿元(人民币,下同),项目单位等通过社会融资方式筹集安居工程资金20264.95亿元。审计署对全国31个省区市2016年的公共租赁住房等安居工程,以及配套基础设施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后续管理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从审计情况看,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对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8年以后,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建设步伐加快,近年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大”,秦虹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对推动中国城镇化进程,民众共享改革成果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首先,住房保障覆盖面扩大,公租房不仅覆盖了城镇户籍人口家庭,也向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开放。其次,通过棚户区改造使8000万居民“出棚进楼”,极大地改善了居民的居住条件。第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进城人员定居城镇,促进了新型城镇化。同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消化三四线房地产库存、推动城市功能升级、稳定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
审计发现,部分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存在套取、挪用和侵占专项资金等问题。“保障性安居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在保障性安居工程量加大的情况下,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逐年大幅减少”,秦虹说,2014年,全国通过套取、挪用等违规使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98.68亿元,2015年锐减至23.72亿元,2016年进一步降至14.46亿元,3年下降了90%左右。说明违规使用资金问题明显好转,期间审计力度加大,监管加强对资金的规范使用功不可没。
本次审计揭示了532.3亿元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超过1年未及时安排使用的问题。审计署官员对记者表示,虽然此类问题涉及资金总量较大,但涉及资金的相对量并不大。2016年各地共筹集安居工程资金超过2.7万亿,与之相比,审计揭示的超过1年未及时安排使用的资金量占比不足2%,且属于以前多个年度筹集的资金。
审计发现,一些地方对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核和后续监管不到位,有2.96万户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享受城镇住房保障货币补贴2244.53万元、保障性住房1.57万套;有3.36万户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未及时退出,违规享受住房2.63万套、补贴1197.44万元。
秦虹坦言,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一些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改善后由于居住习惯等原因不愿意迁出,还有的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不稳定。近来年,骗取保障房资格的情况已大幅减少,同时,一些地区已经采取提高到市场水平的租金、政府补贴取消等办法解决保障房退出问题,取得一定成效。
审计发现,有12.87万套基本建成的住房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有27.24万套住房因位置偏远、户型设计不合理等,均空置超过一年。
“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应该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再加上房子是不动产,不能流动、不能一套套地建,考虑到房屋建造的周期较长,因此建设保障性住房,要为当地未来3-5年新增低收入家庭申请住房保障留出余地。”秦虹说,对于因位置偏远、配套功能不全的保障房要加快配套设施的建设,加快交通、医疗、教育、商业的配套建设,提高入住率。
对未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规范性发展,秦虹表示,首先要加快立法,让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有法可依,进一步提高其规范化发展程度;减少保障房空置,要解决好供需错配问题,保障房需要多的地方要多建,同时在保障房的管理上要满足居民的精细化需求。
审计署官员表示,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越来越严格。从审计的情况看,被审计单位主动接受审计监督的意识在不断增强,对资金的管理使用越来越规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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