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9月5日电(记者李建平)记者日前从湖北省发改委获悉,湖北已正式印发《湖北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方案》,力争“增加修复,减少污染”,在3至5年取得长江大保护的更大实效。
这九大行动方案是:森林生态修复、湖泊湿地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业污染防治和产业园区绿色改造、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农业和农村污染治理、江河湖库水质提升、重金属及磷污染治理、水上污染综合治理等。
根据行动方案,湖北省将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30万亩,完成人工造林400万亩,封山育林200万亩,新增天然林保护面积4983万亩。重点对洪湖、长湖、梁子湖、斧头湖、汈汊湖五大湖泊的45个圩垸实行永久退垸(田、渔)还湖。“十三五”期间,新增国际重要湿地1个,新建国家、省级湿地公园20个。
湖北将对全省长江中游区域13个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66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行全面禁捕。同时,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内新建重化工及造纸项目,严控在长江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确保全省尚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按期全面建成污水处理设施;2017年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关闭搬迁到位,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2%以上。
湖北省长江办负责人表示,根据通知要求,九大行动将实行工程化、项目化,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对损害生态环境、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予以严肃问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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