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村干部公款吃喝违纪 相关街道领导被通报

2017年12月28日 14:2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颜新文

  浙江台州路桥亮剑“两个责任”履行不力 村干部违纪,街道领导被通报

  本报讯(记者 颜新文)近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纪委查处了路南街道长浦村“两委”班子成员公款吃喝、违规参与娱乐活动等问题。区纪委分别给予长浦村党支部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党支部委员等8人纪律处分,同时对路南街道相关领导干部进行问责。长浦村驻村干部蔡浩被诫勉谈话,时任路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梁斌因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被约谈,街道纪工委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通报批评。

  “村干部违纪,街道领导被问责,街道纪工委被通报。”这一事件在当地引起不小关注,也让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识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性。

  今年以来,路桥区持续加大问责力度,对存在管党治党责任缺失,“四风”问题突出,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腐败问题的,在核查线索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及时准确掌握相关党(工)委和纪(工)委履职情况,并根据违纪问题的发生时间、发生原因、关联程度等,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截至目前,该区共问责“两个责任”履行不力的党员干部27人,通报批评责任单位3家。

  与此同时,路桥区纪委还进一步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编印《违纪案例汇编》,将相关典型问题在全区通报曝光,要求基层党组织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的形式,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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