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甘肃省一所中学模拟法庭现场,以拓宽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王继禄 摄
中新网12月28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召开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工作情况。最高检未检办主任郑新俭指出,2017年前11个月,全国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2.61万人、不批捕1.31万人,起诉3.9万人、不起诉0.88万人,不捕、不诉率分别为33.4%和18.4%,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和3.4个百分点。
郑新俭介绍,2017年,全国检察机关坚持全面保护、综合保护原则,将司法保护精神落实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一方面,综合运用惩治、预防、监督、教育等方式,将保护的触角延伸到刑事、民事、行政等各个方面,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主动协调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和其他司法机关力量,共同构建社会化综合保护体系,凝聚全社会力量保护未成年人。
郑新俭指出,2017年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挽救更加深化、有效。
一是坚持宽容不纵容,从有利于教育挽救出发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我们对轻微犯罪依法从轻处理,尽量减少关押、定罪带来的不良影响,同时对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惩治,保持必要的警示。2017年前11个月,全国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2.61万人、不批捕1.31万人,起诉3.9万人、不起诉0.88万人,不捕、不诉率分别为33.4%和18.4%,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和3.4个百分点。
二是狠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的落实,切实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提升帮教效果。共开展社会调查1.44万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4798人,达成刑事和解后不起诉1508人,同比分别上升18%、24.8%和47.7%。此外还为2.61万没有聘请辩护人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三是将教育感化贯穿办案始终。各地在办案中普遍引入人格甄别和心理矫正措施,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成长经历、心理状况和犯罪原因等,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提高帮教矫治的针对性有效性。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一大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得以回归社会。2017年全国有42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经检察机关帮教后考上大学。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