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好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强化财税金融支撑作用
加强对政府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的防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对政府举债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控制增量,宁可发展慢一点、也决不违规举债。严守政府债务管理的红线和底线,坚持把国家审定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劵作为全区举债的唯一合法途径,除国务院审定批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劵外,各级政府一律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单位和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不得承诺为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的融资承担偿债责任,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金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坚决杜绝违规举债增量。积极稳妥化解政府债务存量,逐步消除地方隐性债务风险。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牢牢盯住风险多发高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协调和服务,积极防范企业经营风险转化为金融风险。严格规范金融市场交易行为,坚决打击非法集资、乱办金融、地下钱庄、地下保单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坚决整治金融乱象,着力加强风险源头管理,全面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管,完善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确保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
强化财税金融支撑作用。用好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深化财税金融改革,更好地服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加强财源税源建设,积极培植财源,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优化财政资金配置,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基本、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加大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教育、反恐维稳等领域支持力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禁新建楼堂馆所,严格控制各类庆典活动,确保每一笔财政资金都能用在刀刃上。加强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大对重点投资项目、优势特色产业、涉农、小微企业及贫困地区、困难群体创业的金融支持。积极发展绿色金融,以昌吉、哈密、克拉玛依为重点加快推进绿色金融创新试验区建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九)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持续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深入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八进”活动,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着力构建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使各民族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生活在一起、学习在一起、工作在一起、成长在一起,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疆若干历史问题研究座谈会纪要精神,进一步强化各民族干部群众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依法保障信教公民正常宗教需求,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推进驻村管寺工作,继续加强和创新对清真寺和宗教人士、宗教活动的教育管理服务,健全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社会管理相结合的教育管理服务机制,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大爱国宗教人士培养和教育培训力度,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高素质宗教人士队伍。持续深入推进“去极端化”,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滋生蔓延,奋力开创我区宗教和谐新局面。
(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美丽新疆
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宁可经济发展慢一点、也绝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疆。
严守生态红线底线。出台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具体管理办法和工业类项目准入负面清单,严格执行能源、矿产资源开发自治区政府“一支笔”审批制度、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落实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和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实现全区全覆盖。编制实施新疆环境保护五年规划,推动建立兵地环境保护“五统一”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坚决摒弃损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和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坚决守住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
加强生态保护建设。全面落实主体功能战略,加强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快库鲁斯台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扎实推进艾比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加快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依法对永久积雪区、重要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和重要河流、湖泊、湿地等区域实施强制性保护。加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力度,启动实施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加强风沙源区等重点区域生态屏障建设,大力实施阿克苏两个百万亩防沙治沙生态治理绿化工程,将林果业与生态建设融合发展,推进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综合治理,积极打造全国荒漠化治理和生态涵养示范区,努力构建生态安全屏障。
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深入实施“水十条”,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协同治污、系统治水,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全面实施“土十条”,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设施能力建设。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加大“乌昌石”“奎独乌”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同防同治力度,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加强配电网建设与改造,积极开展城乡供电能力提升行动,鼓励群众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以电气化推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让各族群众喝干净的水、呼吸洁净的空气、感受到环境改善的成果!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切实抓好中央环保督查整改工作,统筹做好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实行最严格的考核问责制度,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管不严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查处、从严问责、终身追责,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付出惨重代价!
(十一)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构建全方位开放格局
深度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全面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着力构建全方位开放格局。
积极推进核心区建设。全面落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用好国家支持政策,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化为方向,加快“五大中心”建设,推动互联互通和“三基地”“三通道”建设等项目落地。进一步规范和建好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促进产业集聚,切实发挥好对外开放窗口和平台作用。积极推进跨境旅游,促进与周边国家科技、文化、教育、医疗合作和人文交流。办好第六届中国—亚欧博览会。
加快“走出去”步伐。统筹规划中欧(中亚)班列集结中心和乌鲁木齐铁路口岸、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综合保税区建设,打造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和临空经济区,努力实现中欧(中亚)班列运营规模化、高效化、常态化。有效引导对外投资,支持疆内企业在能源、矿产、电力、化工、医药、纺织服装、农业等优势领域“走出去”,深化与周边国家在钢铁、水泥、装备制造等领域的产能合作,加强境外经贸合作园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发展边民互市贸易,带动商品、技术和装备出口。
深化对外贸易合作。积极参与中巴、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推动乌鲁木齐、喀什、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和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规范运营,大力推进乌鲁木齐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塔城加快完善开发开放试验区总体方案,做好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扩大人民币在周边国家使用,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做好新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实施工作,推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不断扩大对内开放。充分发挥国家向西开放前沿、门户的特殊优势,面向中亚等国市场,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和内地企业有序转移,吸引和鼓励各类企业来疆投资兴业。用好对口援疆优势,加强与援疆省市、中央企业的交往交流,在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基础上推动产业援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十二)大力支持兵团改革发展,充分发挥兵团“稳定器、大熔炉、示范区”特殊作用
牢固树立“兵地一盘棋”思想,坚持兵团发展就是新疆发展、兵团壮大就是新疆壮大、兵团改革就是新疆改革。支持兵团在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中承担更大责任,更好地发挥稳定器、大熔炉、示范区的特殊作用。支持兵团深化改革,加大依法向兵团授权力度,一般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全部授予兵团,健全和转变兵团“政”的职能,激发兵团发展活力、加快发展壮大。支持兵团向南发展,落实兵团向南疆发展规划纲要,以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为载体,加快在南疆布局,新建扩建团场、建设特色团镇,发展产业、带动就业、集聚人口、壮大实力,带动南疆发展,促进南疆稳定。推进兵地融合发展,加强兵地战略规划协调和重大问题协商,积极推进兵地深度融合,加大兵地干部人才交流力度,支持兵团师团设市建镇、完善师市合一体制,在产业发展、市场体系、社会保障、人才培养交流、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方面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分区管理、共同受益,形成兵地共同繁荣发展的生动局面。
新疆守卫着祖国5700公里的边境线,关心支持国防和部队建设责无旁贷。加强国防教育,深入开展双拥工作。加强边防一线科技管控、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加强国防动员和民兵力量建设,完善军警兵民联管联防体系,协调做好军队停止有偿服务工作,以军政军民团结的新局面,确保祖国西北边陲稳如泰山!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根本保证。各级政府要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真正把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建立健全与新疆工作总目标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做到“十不准”“十改进”,坚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党中央治疆方略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坚持干字当头,切实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督查落实,完善监督、考评、奖惩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督促、有落实。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及时了解新情况新问题,虚心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确保作出的决策、制定的政策、采取的措施,符合经济规律、符合群众愿望。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各级干部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持续向“四风”“四气”开刀,对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严肃追责问责。坚持抓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努力建设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各位代表!新时代的号角已经吹响,新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新一届自治区人民政府处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使命呼唤担当,使命引领未来,我们将不负人民重托,昂首挺进新时代,阔步踏上新征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凝聚全区各族人民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团结一心、埋头苦干,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疆壮丽篇章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