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各地重奖企业上市 四地市级奖励最高千万

2018年02月02日 17:03   来源:羊城晚报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清远市范围内的制造业企业,境内上市可奖励800万元,符合特定条件的境外上市也奖励总额300万元。日前,《清远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公布,重奖企业上市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重要内容之一。

  记者发现,去年8月,省政府颁布了《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而最近一段时间,多个地市的“地方版”方案密集出炉,也纷纷像清远一样提出重奖企业上市,惠州、汕头、揭阳三个地市的市级上市奖励最高额达1000万元。

  清远重奖企业境内上市

  目前,注册地在清远的上市公司仅有一家,还是2009年从东莞搬迁至清远的。清远市有关领导曾公开表示,清远建市已经三十年了,经济总量全省排第14位,但是非常可惜,全市没有一家本土发展的上市公司。他以“非常可惜”表达对上市企业的期待,认为企业上市不仅能够实现直接融资,更有助于扩大企业知名度,带动地方就业、税收,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近两年,清远市加大了对企业进军资本市场的扶持力度,去年出台了《清远市扶持企业上市办法》,境内上市可奖励800万元。另外,首次募集资金3 亿元以上、5 亿元以上再分别额外给予100 万元、200 万元奖励。

  记者从清远市了解到,随着扶持企业上市政策的修订完善,刺激了清远不少企业吹响上市的号角。到去年年底,清远已有5家企业启动IPO,7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90多家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按照清远市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今年全力扶持企业上市,力争1-2家企业IPO,8家以上企业上“新三板”,100家以上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而最近发布的《清远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重申了上市奖励政策,对在境内上市的企业,分两次给予总额人民币800万元的奖励。另外,对境外上市且将60%以上的上市募集资金在清远市内投资的企业,给予总额300万元的奖励。在“新三板”挂牌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进入新三板创新层,再增加一次性奖励30万元。

  粤东西北比珠三角更高

  去年8月,省政府颁布的《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也明确2017—2020年省财政对在境内申请上市的民营企业,按不超过实际发生中介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民营企业奖励50万元,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民营企业再奖励30万元。

  而最近两个月,广东珠海、佛山、清远、汕头等地市密集出台了“地方版”方案,也纷纷加码奖励企业上市。记者采访发现,除了清远对企业上市最高奖励达1000万元外,惠州、汕头、揭阳3个地市最高奖励也达1000万元。记者注意到,粤东西北12个地市市级奖励平均额接近550万元,珠三角地区9市平均额则为510万元左右,整体而言,粤东西北的上市奖励高于珠三角。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区域与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经济学研究员丁力认为,粤东西北地区如清远、汕头等地对企业上市的奖励幅度普遍比珠三角地区高,说明这些地区在财政并不宽裕的情况下,帮助企业上市的心情更加迫切,并且可能存在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前去当地发展的动机。

  观点

  重奖企业上市是否有违公平竞争?

  “企业上市前的改制和辅导,会带来较大的财务压力,因为这个时期的企业往往最缺钱,政府奖励补助对企业来说有帮助。”艾媒数聚创始人、CEO张毅就告诉记者,其公司2016年在新三板挂牌时,公司收到了各级叠加奖励达270万元,“这对我们企业帮助还是很大的,基本把挂牌过程的律师券商会计等中介费用补回来。”

  对于地方政府重奖企业利用上市等途径融资,丁力认为这种帮助是一时的,因为公司不可能年年上市,这种模式也不是普惠的,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可以有这样的待遇,客观上就会造成企业与企业之间竞争的不公平,这在某种程度上有违公平竞争的原则。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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