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男童在幼儿园烫伤 涉案老师被刑事拘留

2018年04月19日 08:48   来源:法制日报   

  济南一男童在幼儿园烫伤涉案老师被刑事拘留

  山东教育厅要求建幼儿园师德预警机制

  □ 本报记者 徐鹏

  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山东省济南市一幼儿园幼儿被烫伤案件,4月17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目前,涉事教师虞某波因涉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所在幼儿园一类幼儿园资质被取消。虞某波已被辞退解聘,待上报失信名单手续走完后,将在全市幼儿园范围内不予录用。

  3月23日18时许,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分局泺口派出所接到报警:小太阳幼儿园一名4岁男童在幼儿园被烫伤。接警后,天桥分局立即抽调泺口派出所和刑警大队精干力量展开调查。

  目前查明,2018年3月23日10时许,小太阳幼儿园幼师虞某波(女,28岁)上班期间,将幼儿田某(男,4岁)强行拽入开水房训斥,田某被热水烫伤。致伤经过及伤势警方正在查证和鉴定。目前,虞某波因涉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被天桥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济南市儿童医院的出院记录显示,男童于3月23日入院,入院诊断为全身20%烫伤,主要集中在臀部和背部。3月24日,男童转入济南市中心医院,医院还下达了病重通知书。经过积极治疗,男童已脱离危险期,目前正在治疗之中。

  3月26日,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局在调查的基础上,作出初步处理意见:责令小太阳幼儿园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取消该园三年内评优评先资格;由一类园降至二类园。对当事教师虞某波停职检查;责令园方给予该教师解聘、辞退处理;上报有关部门将该教师拉入幼儿教师失信名单,在全市幼儿园范围内不予录用。教育局将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给予进一步处理。

  山东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重点围绕规范办园行为、师德师风、安全管理等方面,立即对幼儿园安全工作、教师任职资格及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卫生保健及膳食安全、幼儿园保育教育和内部管理等情况进行一次大排查。近期山东省教育厅将委托第三方,在全省范围内对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存在安全问题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通知明确,各地教育局要把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纳入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监督指导幼儿园膳食营养、健康检查、疾病防控等工作。同时,参照《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每10所幼儿园配备一名兼职督学,加强管理培训。督学对责任区幼儿园保教行为、师德师风、园舍安全、卫生保健等开展经常性督导,规范其办园行为。

  通知要求严把教师入口关,严禁聘用无教师资格、不具备幼儿教师素质的人员任教。尤其要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规范教师录用。强化师德师风教育,将师德建设融入教师准入、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对新入职教师进行岗前职业道德和业务培训,园长与教师签订承诺书并举行入职宣誓活动。完善师德监督体系,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建立师德预警机制,洞察师德违规先兆,及时主动进行谈话和疏导,切实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消除在发生之前。将师德作为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对品行不良、侮辱、体罚、虐待幼儿造成恶劣影响的教师,撤销其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永不录用。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

  通知还要求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认真履行信息报告职责。提升信息报告的时效性,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在20分钟内向主管部门电话报告、45分钟内书面报告,最迟3小时内必须报告。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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