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8年物流园区提升工程包实施方案印发并细化
泉州重点推进五个项目建设
本报讯 (记者黄文珍)记者从市经信委获悉,日前,(福建)省经信委印发《2018年物流园区提升工程包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明确,重点推进20个以上综合服务型、货运枢纽型、商贸服务型、生产服务型、口岸服务型物流园区建设,全年完成投资33亿元。
33亿元投资目标分解到各地落实
根据《方案》,为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将全年33亿元投资目标分解到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细化落实到36个物流园区项目。其中,泉州重点推进安踏一体化产业园、乔丹品牌工业物流项目、晋江恒安生活用品智能化物流项目、晋江陆地港、泉州台商投资区丰树东南产业物流园项目建设,全年完成投资4.5亿元以上。
符合条件的物流园区给予相应补助
在保障措施上,《方案》提出,对工程包项目建设用地予以重点保障,符合条件的执行工业用地相关政策,并鼓励物流企业入驻物流园区。物流园区中的专业物流仓储设施属生产性建筑,不列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范畴。同时,年度完成投资1000万元以上且物流运营占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60%以上并已运营或试运营的物流园区,按年度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对新建1万平方米以上且为3家及以上电子商务企业进行电子商务配送的物流园区标准化仓储设施、快件分拨中心,按项目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同时,对物流园区投资500万元以上建设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按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推动物流园区建设产地预冷设施、集配中心、销地低温配送中心、冷藏库,购置节能环保的冷链运输车辆和零售终端、冷藏设备,对符合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条件的相关项目,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按规定给予支持。
鼓励物流园区多途径筹集资金
优先支持工程包项目列入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对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优先支持工程包项目申报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物流园区),经认定为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物流园区)的,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一定补助。
此外,鼓励物流园区运营主体通过银行贷款、股票上市、发行债券、增资扩股、合资合作、吸引外资和民间投资等多种途径筹集建设资金,支持物流园区及入驻企业与金融机构联合打造物流金融服务平台,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融资环境。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