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文介绍自贸区开封片区营商环境建设经验

2018年05月09日 10:55   来源:开封市政府   

  5月4日,记者在自贸区开封片区管委会了解到,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上月以《河南省开封自贸区试行将“先批后建”改为“先建后验”,企业承诺事项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再审批》为题,介绍了自贸区开封片区营商环境建设经验;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上月以《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着力打造中部营商环境国际化引领区》为题,介绍自贸区开封片区实施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

  据了解,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第133期简报介绍了自贸区开封片区先行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凡符合自贸区开封片区规划的备案项目,由企业作出承诺并建设项目,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再审批。在企业填报承诺书、自主开展前期工作后,自贸区开封片区管委会统一组织规划、人防、消防、气象等部门对规划方案联合审查,各部门将联合审查意见反馈至企业;企业依法依规选择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承诺建设内容、标准自主组织项目建设。自贸区开封片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对投资项目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重点监管企业是否严格按承诺的标准组织施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改革后,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办理全流程时限由原来的超过180个工作日缩减至13个工作日以内,压缩90%以上。

  4月23日,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简报(第1期)着重通报了自贸区开封片区在加强顶层设计、构建营商环境体系方面的先进做法,推广了自贸区开封片区对标世界银行标准,以企业自身生命周期和企业发展外界影响因素出发,形成了包括政府效能、政务服务、企业负担、法治环境、要素支撑、开放程度、产业配套、宜居环境8个一级指标、31个二级指标、69个三级指标和101个四级计算指标体系。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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