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全覆盖带来的变化系列报道⑥“有助于维护教育系统的清爽纯粹”
“‘边缘’领域的违规行为不好界定,是不是问题不大?”近日,谈起监察全覆盖带来的变化时,江西省永修县涂埠镇中心小学教务主任熊燕坦承自己也曾抱有类似心理,并提到一起案例。
2015年,永修县一中学校长李某因违反廉洁自律等规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有关违纪款上缴财政。而该案中负有相关责任的后勤管理人员却因为非党员身份,没有受到纪律处分。
“以前,公办教育单位的一些管理人员确实是监察的盲区。”永修县纪检监察干部曾祥胜说,尽管其所在单位对他们也有制度约束,但往往缺乏可操作性,导致了空白点存在。
监察法实施后,这样的空白点被填补上了。今年4月9日,根据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委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对该区某教育单位计财股副股长(主持工作)陈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对其采取留置措施。“监察法将公办教育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纳入监察对象,大大加强了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助于维护教育系统的清爽纯粹。”福建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巫文通说。
如何才能进一步将监察职能向教育领域延伸,强化对公办教育单位公职人员的监督?
永修县着力引导新增监察对象端正思想认识。今年4月,该县纪委监委结合该县教育系统近年来发生的违纪案件,对公办教育系统的非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在活动现场,不仅有监察法释义,还有一起起警示案例“现场教学”,让大家明白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
“现在,我深刻地认识到过去想法是多么危险。不绷紧纪律这根弦,就会让自己不断逼近法律这条红线。”熊燕说,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加强自我约束,以监察法为尺校正偏差。
福建省晋江市积极研究对教育系统的监管举措,研发并启用了教育系统重要事项集体议事决策在线监控系统。晋江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组长王文出表示,借助现代信息技术,能够实时了解、监督制度的落实过程,也能够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错误,早发现,早纠正,防患于未然。(本报记者 李伟 陈金来)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