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社会信用体系:信用社会来临,你准备好了吗

2018年06月04日 08:36   来源:人民日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面实施,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与44个部委、全国31个省区市和65家市场机构互联互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初步形成……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迎来了全面发力、全面渗透、全面提升、组合推动的新阶段。我国信用社会建设经历了怎样的过程?发挥了什么作用?未来如何完善?

  近日,证监会将第一批特定严重失信人名单报送铁路和民航部门,对“逾期不履行公开承诺的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和“逾期不履行证券期货行政罚没款缴纳义务当事人”这两类资本市场“老赖”进行联合惩戒。相关名单已于6月1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发布,公示期满后将由铁路和民航部门对名单主体采取惩戒措施,在1年内限制其乘坐火车高级别席位和民用航空器。

  信用代码、黑名单、联合惩戒……近年来,这样的词汇和人们日常生活联系越来越多,信用逐渐跟每一个人息息相关。不久前,信用体系建设又有新举措,国家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三个信用惩戒文件,扩大了限制乘坐火车、民用航空器的失信人的范围,新增限制不动产交易等措施扩大对失信人的惩戒力度。一个“守信者处处便利,失信者处处难行”信用大格局正在逐步构建成形。

  99.8%

  全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存量代码转换率

  信用“身份证”基本全覆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面实施。已实现存量代码转换基本到位,新增主体赋码全覆盖。”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严鹏程日前表示,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存量代码转换率为99.8%,存量证照换发率82%;全国个体工商户存量换码率9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当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号”,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据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司长陈洪宛介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前,我国原有的机构代码不统一,分散在多个部门,缺乏有效协调管理和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大多数代码仅应用于各部门内部管理,一些部门信息数据共享不畅。“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以将分散在各地区、各部门、各领域的信用记录归集整合到当事主体的名下,形成完整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政府部门、社会公众通过代码可以有效识别主体身份,并对信息进行关联比对分析,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创造了条件。” 陈洪宛表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还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陈洪宛表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和前提。改革后,多码改为一码、多次办理改为一次办理,简化了办事手续,节省了时间和费用,将进一步激发市场创新创业动力。同时,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推动各地区、各部门信息共享,并与社会和市场各方面信息交换整合,形成可供利用的大数据资源,为政府监管和服务提供支撑保障。

  存量代码转换率99.8%之外,增量市场主体也实现了全覆盖,目前市场主体从注册登记源头就被赋予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同时,代码应用也正在顺利推进,自2018年6月30日起,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等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停止使用,改为使用由相关登记管理部门制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等级证照。

  165亿条

  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信用信息量

  打破政务信用信息孤岛

  信用代码基本实现全覆盖,那么如何整理集纳这些信用信息呢?早在2015年,信用信息的载体——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启动建设,目前平台实现了与44个部委、全国31个省区市和65家市场机构互联互通,归集信用信息超过165亿条。

  据介绍,平台实现了三项功能:一是共享交换功能。平台与各部门和地区,通过目录清单按照授权查找、浏览、批量获取信用信息实现共享。二是信息档案查询和系统嵌入功能。将归集的各部门、各地区信用信息进行清洗比对,通过已经实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记录于同一个主体名下,生成关于某一主体的全景式信用信息报告,各接入单位可进行信息查询,或打印和下载信用报告。此外,也可通过接口方式将信用档案查询功能嵌入到部门行政审批系统或业务系统中,实施逢办必查、逢报必查,为审批和监管提供信息化支撑。三是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功能。设计了主体信息共享、信息比对、数据推送、守信和失信“红黑名单”信息联动、奖惩措施效果统计和反馈等功能。

  “平台有效打破了政务信用信息孤岛,提高事中事后协同监管效率,并且为联合奖惩工作提供了发起、响应、效果反馈等功能,有力支撑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的落实。”陈洪宛说。

  信用信息平台不仅为政府部门工作提供便利,也为老百姓生活提供服务。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网站同步建设,推动了信用信息的公开。社会公众可以在网站上或者手机上查询企业及相关组织的基础信息,查询有过失信记录和受到多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黑名单’信息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了解不同城市的信用状况,查看信用工作相关动态和行业资讯等。

  自2015年6月1日上线以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栏目上线27类公示信息,其中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数量超过7200万。

  平台建设越来越完善,应用场景也越来越丰富。比如信用状况良好的小微企业,可以参与平台与工商银行合作的“信易贷”项目。目前“信易贷”已经为18家企业提供1.5亿元贷款,还将不断拓展与金融机构的合作面,提供更多普惠金融产品。未来,守信主体还能享受更加高效便捷的出行服务。目前平台正在依托滴滴出行开展首批“信易行”试点,未来将逐步将“信易行”拓展至摩拜、神州租车等共享经济出行企业业务范围。

  目前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与63家市场机构签订信用信息共享协议,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阿里巴巴、京东、滴滴出行、美团点评等。

  100多项

  联合奖惩措施

  完善信用体系顶层设计

  随着信用代码、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这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机制逐步发挥越来越强的效用。

  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联合有关部门已签署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36个,制定联合奖惩措施100多项,初步建立起“发起—响应—反馈”机制。比如在守信联合激励方面,2017年,税务部门向85万户次A级纳税人提供了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在失信联合惩戒方面,截至2018年4月,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购买机票1088.8万人次,限制购买软卧、动车组列车票416.4万人次,200多万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义务。

  “未来要健全覆盖全社会的联合奖惩大格局。” 陈洪宛介绍,今后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将推进重点领域全覆盖,各地方各行业要出台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规范各领域红黑名单的认定、奖惩、修复和退出。同时,开展重点职业人群的个人信息采集,完善个人诚信记录形成机制。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迎来了全面发力、全面渗透、全面提升、组合推动的新阶段。陈洪宛透露,下一步将加快推进信用立法和标准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鼓励各地方各部门制定地方性、行业性信用法律法规,健全国家和地方层面的信用标准体系。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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