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合发布《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

2018年06月06日 10:44   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北京6月5日电 (记者王冬梅)今年6月5日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第4个环境日。当日,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五部门,在2018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主办地长沙联合发布《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

  据了解,规范的编制和发布旨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强化公民生态环境意识,引导公民成为生态文明的践行者和美丽中国的建设者。

  行为规范包括关注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践行绿色消费、选择低碳出行、分类投放垃圾、减少污染产生、呵护自然生态、参加环保实践、参与监督举报、共建美丽中国等十个方面。

  规范贴近生活,操作性强。比如,在节约能源资源方面,规范提出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及时关闭电器电源,多走楼梯少乘电梯,人走关灯,一水多用,节约用纸,按需点餐不浪费等朴素而具体的要求。

  王冬梅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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