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8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特区立法会7日细则性通过《长者权益保障法律制度》法案,待刊登特区政府公报后满90日起生效。法案整合现有涉及保障老人权益的制度,谁有扶养老人义务按《民法典》规定。为遇到扶养争议的老人提供紧急司法援助及引入调解制度。澳门社会文化司司长谭俊荣透露,明年拟调升养老金额。
据报道,负责细则审议法案的立法会第一常设委员会主席何润生在引介法案时表示,法案内关于扶养和照顾的条文由最初3条增至8条,增加了对老人的紧急司法援助,使他们诉诸法院的权利不因经济困难受损,将来老人扶养争议会由家庭及未成年人法庭处理。经参考联合国老年人的政策宣言,充实了法案内容,并规定社工局在法律生效后第3年制作执行情况报告。
列席会议的谭俊荣回答议员提问时表示,“长者法”整合了所有涉及老人权益的制度,可视为老人权益保障制度的“基本法”。旨在让人人皆有敬老之心,关怀及支持老人,构建老有所属、老有所为、老有所养的共融社会。
法案定义老人为65岁或以上人士。谭俊荣表示,各地对老人年龄定义不尽相同,澳门法律订为65岁,故在“长者法”中有此规定,也符合社会现状。扶养人如无能力照顾老人可否豁免扶养义务?谭俊荣指出,法案规定了提供扶养应与扶养人的经济能力及与受扶养人的需要相称。
“长者法”规定保障老人的健康、居住需要、职业和工作、通达便利等。议员施家伦、苏嘉豪等主张养老金与维生指数挂钩,区锦新则指出,养老金已2年没调整。谭俊荣回应称,老人的敬老金、养老金及医疗券金额相加,每月平均有5870元澳门币,较维生指数4050元澳门币多。加上有免费医疗,福利已较其他地方优越。谭俊荣透露,明年拟增加养老金额,并正在研究让澳门老人到大湾区的横琴、中山及江门等城市养老的可行性。
议员林玉凤、苏嘉豪及郑安庭关注老人的住屋需求,问及如何协助拥有唐楼的老人改善居住环境,例如申请社屋。谭俊荣表示,出行不便的老人,特区政府有6个家庭支持服务队提供上门清洁等服务。老人与家团成员一起申请入住社屋或购买经屋也有加分。协助有工作能力的老人就业政策中,相关部门正研究设聘用老人津贴,鼓励企业聘用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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