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个督查组发现53个涉气环境问题

2018年08月09日 10:28   来源:法制日报   

  200个督查组发现53个涉气环境问题

  已向地方政府提交清单要求依法查处

  本报北京8月8日讯 记者郄建荣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生态环境部通报的最新督查情况显示,8月6日,发布涉气环境问题53个。生态环境部表示,对发现的这些问题,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市、县政府依法调查处理。

  据生态环境部介绍,8月6日,200个督查组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6个县(市、区)进行督查。其中,检查清单内涉气“散乱污”企业924家,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2家,占比0.2%;未发现清单外涉气“散乱污”企业。

  督查组检查发现,清单内涉气“散乱污”企业2家,存在整改不到位问题。其中,河北省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1家;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1家。

  同时,200个督查组还检查清单内应淘汰燃煤锅炉企业257家,未发现拆除不到位问题;发现清单外应淘汰燃煤锅炉3台。

  生态环境部指出,检查发现,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11个。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2家,唐山遵化市1家,廊坊市安次区1家、广阳区1家、大城县1家,保定定州市1家,沧州市新华区1家、沧县1家、南皮县1家;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

  工业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10个。其中,天津市东丽区1家;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2家、辛集市1家,唐山市古冶区1家,廊坊市广阳区1家,衡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家;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1家。

  此外,检查还发现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1家,保定市博野县1家,邢台市清河县1家;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等4家VOCs整治不到位。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1家,沧州市沧县1家;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1家3家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天津市东丽区1家;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1家,廊坊市香河县1家、大城县1家,保定市涞水县1家;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1家,长治潞城市1家等7家建筑工地扬尘。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问题13个。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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