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贸区创新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018年08月10日 11:52   来源:辽宁日报   

  编者按为推进和保障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加快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日前出台,并将于10月1日起实施。沈阳、大连、营口三地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如何认识《条例》的出台?现在怎么看?今后怎么干?如何逐步建成高端产业集聚、投资开放、贸易便利、服务完善、监管高效便捷、法治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园区?辽宁日报记者从三地片区,带来最新解读。

  沈阳片区增强对创新要素的集聚能力

  记者金晓玲报道 “《条例》将沈阳片区的维修再制造、‘沈阳港’、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特色任务和创新试验融入其中,为各片区差异化探索和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8月6日,就日前出台的《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陈佳标向记者介绍。借助《条例》的立法引领,下一步,沈阳片区将进一步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加快制度创新步伐,进一步增强对创新要素的集聚能力。

  作为一部地方性法规,《条例》不仅从管理体制、投资和贸易便利化、金融服务、东北亚区域开放、监管与法治等方面,对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进行了全面规范,同时还吸纳了自贸试验区在运作实践过程中的制度创新内容,为相关政策措施和试验任务提供了法律依据。比如,《条例》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维修再制造业务试点,沈阳片区早已开始探索尝试,一批企业已经切实受益。东软医疗相关负责人介绍,自贸试验区政策让企业出口国外的大型医疗设备不必再因损耗损坏而返厂维修,企业因此获得极大便利。

  创新是自贸试验区的核心任务。《条例》提出了容错纠错机制,体现了鼓励创新的原则,使改革创新者能够真正放下包袱,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据了解,聚焦国资国企改革、产业转型升级、优化营商环境、投资贸易便利化、金融创新服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沈阳片区积极开展制度创新,总结梳理了两批共40余项创新案例,其中7项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6项上报商务部拟在全国复制推广,同时围绕制度创新提出了22项重点调研课题。

  从突破体制机制局限到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从吸引各类创新要素到构建新兴产业业态,沈阳片区在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方面的有益尝试得到市场的积极回应。截至今年6月底,沈阳片区累计新注册企业1.58万户,占辽宁自贸试验区新注册企业总数的53.8%。

  在此基础上,沈阳片区将围绕创新这一核心,着力发展协同创新、集成创新,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具有沈阳特色的创新试验,努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经验;不断增强对高端产业和创新要素的集聚能力,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推动建成投资贸易便利、规则开放透明、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监管便捷高效、辐射作用突出的自贸试验区,促进东北亚区域开放合作,推动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

  大连片区为东北扩大开放探索新路径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后,在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引起强烈反响,大连片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出台为辽宁自贸试验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有力的立法保障,抓住这个重要契机,大连片区将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继续探索创新,为辽宁和东北地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振兴之路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

  大连片区管委会认为,《条例》明晰了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原则和任务,为片区发展指明方向。《条例》紧扣辽宁自贸试验区的定位,在注重各片区差异化发展的同时,建立了联动合作机制,为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指明方向。

  《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遵循的原则,理顺了片区管理机构的设置,为更好发挥职能和降低行政成本解除了体制机制障碍。对标国际先进经贸规则,《条例》结合各片区特色发展定位,在投资领域改革与开放、贸易便利化与转型升级、金融领域创新与服务等六个方面为片区发展提供导向性政策支持,同时为促进投资、贸易、金融等领域的持续创新预留了空间,体现了基础性、方向性的政策导向。

  《条例》为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强调与国际通行规则相对接,对于信息公开和共享、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行机制以及商事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和集中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探索等方面都有方向性的规定和前瞻性的思考,对逐步完善自贸试验区内法律和制度提供政策支持。

  据介绍,大连片区总体发展思路与《条例》精神一致,发挥了自贸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试验田的作用。一年来,大连片区形成了134项制度创新举措,其中12项拟在全省推广,“保税混矿”成为全省唯一被商务部全国推广的制度创新案例,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任务完成率、复制推广创新数量均位居第三批自贸试验区前列。

  下一步,大连片区将全面对标国际先进自由港建设经验,积极筹建自由贸易港,先行开展“大连准自由贸易港”建设,率先在口岸监管等方面达到国际水平。深化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改革,通关准备、货物提离时间整体再压缩1/3。同时,拓展保税混矿方式,推进小窑湾金融城建设,努力建设面向东北亚的国际双创园区。孟莹 记者/王刚  

  营口片区:找到了依据增强了信心

  记者张继驰报道 通过“有力地放”,到底能不能实现“有效地管”?放到什么程度才是“到位不越位”?《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辽宁自贸试验区营口片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与权益保障局局长杨明辉从中找到依据,更增强了大胆闯、大胆试的信心。

  为解决部门分割、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执法问题,营口片区去年推出“16+X”集成化监管执法。以往,16个领域涉及处罚程序891条、执法人员234人,整合成处罚程序70条、执法人员36人。杨明辉说:“在《条例》中,这样的相对集中行政执法获得了法规层面确认,我们过去进行的职能整合和流程再造,成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部分。”

  《条例》还建立起创新容错机制,减免了创新承受的不当压力,让监管部门更敢于对企业“容错”。营口片区正全面推行“包容免罚监管”,明确了对一般性生产经营行为和非主观故意、轻微违法行为实行监管容忍,并详列57项内容的“免罚违法行为”清单。

  一年多时间,营口片区集聚了金融保险类企业464家。《条例》中支持民间资本投资金融业、互联网金融、融资服务、信托平台建设方面的内容,为营口片区金融服务行业多元化发展增添动能,更对助力各类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意义重大。

  在开展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方面,针对营口市汽保产业、安全装备产业聚集的特点,《条例》制定了探索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的条款,利于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并实现产品质量溯源。

  在东北亚区域开放合作方面,《条例》新增支持在区内建设国别产业合作园区的内容,营口市正在与香港新华集团等多家境外企业积极沟通,协商在营口片区建立国别产业合作园,此条款的增加将为项目提供更为高层次的保障。

  营口片区管委会副主任郭彩学表示,营口片区将继续通过联动、整合,提升行政管理服务效能,在通关便利化、规范竞争秩序、实现内外贸一体化、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等方面打造“软件优势”,并精耕细作,催生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打造“营口速度”和“营口服务”。  

  今日快评

  容错,让改革者轻装上阵

  张健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作为我省首部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其亮点之一,就是立法“允许试错、宽容失败”。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关键词之一就是“试验”二字。既然是“试验”,就应该进一步解放思想,去试、去闯。过去一年多,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一系列制度创新成果,得益于我们大胆试大胆闯;今后,冲破利益藩篱,勇于自我革命,同样需要“杀出一条血路”的气概。

  事业的兴衰,在于用人。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反“四风”持续亮剑,庸政懒政怠政的存活空间越来越小,“不尽责就问责,不作为就挪位”;而作为硬币的反面,如何制度性地激励和保护肯作为、敢作为的先进者,同样至关重要。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承担着中央交给的几十项改革试点任务,改革期满要“交账”,要向全国拿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在法治的框架内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让他们轻装上阵,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把那种鼓励改革的精神制度化。它以更为客观的标准取代了偏于主观的判断,提供给一线改革践行者更为稳定的保护,更具可操作性。

  40年的改革历程表明,改革创新就是试错的过程。不涉险滩,安能闯关夺隘?既涉险滩,就要为试错多一分理解与包容。创新与变革,需要的不仅是执行者的魄力和拼劲,还要有政策制定者的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魏敏)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