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太阳岛景区酒店火灾四问

2018年08月27日 09:02   来源:法制日报   

  哈尔滨太阳岛景区酒店火灾四问

  □ 本报记者   赵  丽

  □ 本报实习生 史欣伟

  8月25日凌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太阳岛景区北龙温泉休闲酒店发生火灾事故,截至8月26日14时,已造成20人死亡。据悉,火灾系二楼厨房起火引发,初步确定过火面积约400平方米。

  目前,事发酒店法定代表人张某平因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应急管理部工作组勘察现场后指出,哈尔滨“8·25”重大火灾充分暴露出一部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的问题,教训十分惨痛;并表示,将在全国开展消防检查。

  “重大火灾责任事故发生后,首先会对涉嫌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人身控制。责任追究应建立在调查评估的基础上,之后相关部门根据火灾发生原因对相关部门和领导在火灾中负有的责任进行划分切割。基于这样的过程,事故调查结束之后会形成一个报告,作为最后责任追究的依据。”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王宏伟说。

  问题一

  如何厘清事故责任

  尽管事故具体原因目前尚未公布,但通过已经披露的伤亡数字,人们能够充分感受到此次火灾的严重程度。在人类所遭遇的各种灾害中,火灾是最经常、最普遍地威胁到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灾害之一。

  “目前还在调查事故原因,责任追究要建立在原因基础上依法进行处理。首先应调查清楚事故原因,原因调查清楚后再落实责任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唐钧说,目前在追责方面可能存在三个方面的责任:

  第一个方面,企业在经营之前有消防设计,这种设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营业前要通过消防验收,如果验收不合格需要整改和调整;

  第二个方面,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负有防火责任。目前还没有火灾原因的定论,主要认为二楼厨房的火势烧到了别的地方,像这种情况,企业在经营使用过程中对火灾防范责任需要尽到位;

  第三个方面,消防部门接到火警后应尽快响应,做好及时灭火等一系列工作。

  “在整个管理流程中,从设计、验收、日常防火到发现火情后的响应、责任调查、追究责任,是全流程的管理责任。只要任何一个环节没有做到位,都容易出现问题。”唐钧说。

  唐钧向记者介绍说,以前有人防、物防、技防,现在还有一种智防。“火灾重在防范。第一应落实制度,第二防火防范,第三还应进一步强化经营者、使用者防火灭火的责任。在这次事故中,如果宾馆经营使用者安全意识较强,那么他在经营酒店过程中会做足与防火相关的一应工作。比如,加强火灾预防、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设定奖惩制度、培养企业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目前来看,企业经营使用者没有处理好问题,确实是预防火灾的重要短板”。

  “经营使用者如果没有做好工作,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火灾发生的几率,他们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经营使用者实际上是火灾的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道防线,即便通过了消防验收,如果没有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工作人员疏忽大意或者操作不当,都无法及时应对重大火情。”唐钧说。

  问题二

  是否存在监管不力

  根据企业工商信息显示,事发酒店成立于2015年4月15日,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旅馆经营、室内娱乐场所经营、会议服务、洗浴服务等。

  多名曾入住该酒店的游客称,楼道好似迷宫,且堆有木头、塑料管、胶垫等易燃物品。

  据当地媒体去年8月报道,北龙温泉景区接待大厅消火栓门被木质雕塑遮挡,门框上“安全出口”指示灯不亮;更衣室内未设“安全出口”指示灯,也未看到灭火器;温泉区通往客房的两处台阶上贴有“安全出口”字样,但指向的大门却被封住。

  此外,有媒体从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网站查询到,从2017年12月到2018年4月,当地对哈尔滨北龙温泉休闲酒店有限公司共进行6次消防监督抽查。

  结果显示,两个月内4次抽查均为不合格,时间分别为2017年12月21日、2018年1月10日、2018年1月25日、2018年2月23日。

  这也成为目前民众质疑最多的环节,缘何多次检验不合格,仍正常营业,是否存在监管执法不力问题。

  在王宏伟看来,还是应该相信调查最终结论。“网友的质疑可能源于对既往一些案例的判断,之前一些地方在检查过程中确实存在问题。可是,这样的判断是否符合此次大火,尚需商榷。如果检查过程确实存在问题,任何公正、科学、严谨、客观的调查评估都不会忽略,我相信国家相关部门在调查过程中能够给公众解疑释惑,给公众一个满意答复”。

  “调查评估过程中应本着科学、严谨、负责的态度,根据事件的来龙去脉追踪还原,查清缘由,给出能够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报告。其次,要根据原因追责,而非先平衡利益关系再表述原因。最后,调查过程必须透明公开,报告必须公诸于众,有关部门也要及时回应质疑。”王宏伟说。

  问题三

  法律法规缘何难落实

  火灾发生后,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召开遏制重特大火灾紧急调度会议,会议分析指出,哈尔滨“8·25”重大火灾充分暴露出一部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的问题,教训十分惨痛。

  《法制日报》记者采访过程中,有业内人士直言不讳,消防安全隐患老大难存在的根本原因是没有依法治理,国家法律法规很全面,但执行不力。

  据了解,治理消防隐患比较常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以及《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相关精神,针对很多突出问题,相关部门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突出就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开展了大量专项活动。”此前,公安部消防局防火处工程师谭远林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针对此次火灾,唐钧认为教训惨痛,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必须落实到位。“要切实贯彻落实以消防法为主的相关法律法规。消防法规定了多方面的责任,但从目前来看,法律法规没有落实到位”。

  据了解,消防隐患分为软件和硬件两个类型。消防设施设备、建筑耐火等级等不符合要求,属于硬件方面的隐患。

  “消防部门要求单位负起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日常管理要有人定期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查看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的行为,定期检查疏散通道是否被占用、防火门是否长期处于关闭状态,检查消防水源是否有水,这些都属于管理问题。有时候硬件修好了,管理跟不上,虽然暂时可以减少火灾隐患,但是时间一长,火灾隐患又暴露出来。”谭远林说,所以不能将消防隐患归结于资金问题,这是一个相辅相成的问题。

  针对地方利益有可能阻碍消防隐患根除的问题,有人提出,要打破个别地方部门和企业的利益同盟,应实行交叉执法、异地执法。

  “从个人的角度看,存在这样几个问题需要厘清,首先,消防部门在每个省市地区都有自己的机构,如果交叉执法该怎么执法。第二,谁来确定哪个是利益共同体,关于此类利益共同体是纪检部门跟上还是哪个部门跟上?”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说,“如果确实存在利益共同体,只有查清了确实存在利益共同体才能交叉执法,但问题是如果查清有利益共同体,消防部门还去执法干吗?由纪检部门直接跟上就可以了,不需要交叉执法。”

  问题四

  大检查能否举一反三

  据了解,应急管理部消防局要求各级消防部队,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必须第一时间一次性调足灭火、供水、排烟、破拆装备和攻坚力量。对距离消防站较远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敏感时段要前置备勤,确保一旦发生火灾,第一时间到场扑救。同时,要充分发挥治安联防队、保安巡逻队以及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的作用,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强化联勤联动执勤,严防小火酿成大灾。

  “这种行业式或者运动式的大检查,是治理安全隐患经常采用的方式手段。火灾安全事故发生之后,进行火灾的大检查、大排查。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方式可能更多是举一反一而非举一反三。”王宏伟说,这种检查类似撞击反射,在一定程度是有效的,但难以保证持久性,难以形成制度化。“我认为,在哈尔滨大火之后,全国进行的消防大检查要举一反三,不仅要针对一类、一个突发事件进行反思,还要有综合性的检查反思。如果全国都把重点放在酒店、宾馆的检查上,那其他行业就可能有一定的放松,下一次火灾便可能发生在其他行业。在这个过程中,其他安全隐患浮出水面,可能造成新的不安全”。

  在受访的业内人士看来,除了严格督促落实相关企业、火灾易发生场所经营管理者等的责任,还需要将火灾预防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使之成为体系和链条。对于火灾的发生,监管者、行政主管者同样难辞其咎,责任追究务必百密而无一疏,否则火灾预防中的形式主义很可能卷土重来。鉴于火灾预防责任的重大性、综合性和紧迫性,必须更加深入运用法治手段,突出并强化火灾预防的法律责任尤其是刑事责任,增强其约束力、震慑力和惩治力。

  在王宏伟看来,在检查、排查过程中,应致力于消防制度的完善,“安全责任不落实几乎已经老生常谈了,为什么会如此?在检查中,我们需要去找出安全责任不落实的单位有哪些、其中存在哪些问题”。

(责任编辑:宋雅静)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