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正式实施。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即可依规申请领取居住证,持证的港澳台同胞将能享受到国家和居住地提供的3项权利、6项基本公共服务和9项便利。
从纸本台胞证到卡式台胞证,再到如今的居住证,其背后所反映的,正是台湾同胞融入大陆经济社会的历史进程——从最初的投资和短期往来,到现在的投资、居住、生活、求学、就业等方方面面的深度融入,台湾同胞在大陆工作、生活的范围逐渐扩大,与大陆经济社会生活之间的密切程度也在迅速加深。
纸本台胞证的出现,见证了海峡两岸深度交往的开端与发展,从纸本发展为卡式又进一步便利了台湾民众的出入境手续。今天,《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正式实施,不仅满足了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工作、生活便利化的需求,也让他们收获满满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正如第一天便前来办理居住证的台胞陈奕廷所说,“今天跨入了一个新的里程碑”、“在证件上体现出很浓的乡情和同胞情”。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推出,所带来的不仅是持证者自身的便利,更是伴随便利而来的两岸民众之间更加深入的接触,是台湾民众得以更加积极深入地参与大陆的各项建设,是两岸民众之间心与心“零距离”的契合。实际上,这也只是一系列惠台政策的一部分,今年初实施的“三十一条措施”,即是大陆不断探索便利两岸民众来往、促进台湾民众在大陆融合发展的集中表现。
福建与台湾地最近、缘最深、情最浓,在加强两岸交流合作,共创美好生活中,一直走在前、做在先。针对“三十一条措施”,福建进一步出台了贯彻实施意见,将其细化为进一步促进闽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66条措施,在扩大闽台经贸合作、支持台胞在闽实习就业创业、深化闽台文化交流、方便台胞在闽安居乐业四个方面提供支持。
更加具体、细化的措施,让“两岸一家亲”体现在了台湾同胞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伴随居住证而来的利好,对台湾同胞和大陆经济社会而言——更多的便利意味着更多的活力,更深的融入意味着更好的互动,而闽台合作乃至海峡两岸人民的共同发展,也将由此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张楠之)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