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地方经济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连云港加快打造陆海双向开放新格局 真才实干铸造东方大港

2018年09月13日 12:59   来源:中国江苏网   朱甄宇

  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合作倡议5周年,连云港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既是新亚欧大陆桥的东端起点,又是新丝绸之路的东端起点、海陆交汇的枢纽城市,在“一带一路”支点建设中承担着重大历史使命,一直受到中央和江苏省委的高度重视。

  今天,“风从海上来改革进行时”网络媒体行走进连接东西的港口,一探这座未来东方大港的铸造潜力。

  新一代脚手架驻扎在连云港港口

  以港兴市,连云港欲迈入世界级港口行列

  连云港港地处中国沿海中部的海州湾西南岸、江苏省的东北端、长江三角洲的最北段。自其前身大浦港于1905年正式对外开放至今,经过“十二五”的建设,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目前已初步形成“一港四区”的格局,拥有万吨级以上泊位70个,开通52条集装箱航线、13条杂货班轮航线及2条中韩客货班轮航线。

  连云港位处“一带一路”交汇点(资料图)

  如何依靠海洋优势,发展外向型港口?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新闻中心主任鞠海涛接受采访时表示,一方面,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中西部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运输量在迅猛增长,从运输线路合理性、运输时间优化、运输成本降低等因素综合考虑,连云港是与西部开发相配套的最佳外贸运输口岸;同时,正在加快建设的中石化、中石油等项目,将直接带动临港产业的提速,大力解决港口吞吐量上不去的问题。

  新亚欧大陆桥标志

  据了解,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的建设已进入尾期,完工之后的连云港港将正式迈入国际枢纽大港的行列,这将从根本上提升港口功能,提供国家大型重化产业在连云港布局的条件。连云港也将深入实施以港兴市战略,立足江苏沿海、依托长三角、服务中西部、面向东北亚加快构建东方大港的目标。

  加快通关效率,构建东西双向开放门户

  连云港向东与日、韩隔海相望,向西通过新亚欧大陆桥,将太平洋沿岸与中亚、西亚乃至欧洲紧密联系起来,具有东西双向开放作用,在区域经济发展中战略地位显著。近年来,连云港根据中哈物流合作基地、上合组织出海基地的规划定位,以“港、航、路、园”推进系统构建。2017年6月,习近平主席在出席中哈亚欧跨境运输视频连线仪式时指出,希望双方继续通力协作,“将连云港-霍尔果斯串联起的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打造为’一带一路’合作倡议的标杆和示范项目,共同建设和平之路、繁荣之路、开放之路、创新之路、文明之路。”

  中哈亚欧跨境运输视频连线仪式上的推杆

  2017年2月,首批哈国小麦过境连云港发往东南亚业务顺利启动,标志着连云港作为哈国粮食过境中国唯一离境口岸的政策正式落地。同时,出口的国际班列也已进入成熟运行时期。其中,西行过境班列主要依托“连云港-塔什干”班列吸引日本、韩国以及东南亚等地区货源在连云港口岸集聚;东行过境班列以哈萨克斯坦欧亚资源铁合金为载体,吸引中西亚地区的货源在无水港集聚成列运输。

  盐田变新区,徐圩做实做强临港产业

  如果说铁矿砂、化肥、小麦等物资的过境运输为连云港港口带来巨大流量,那么徐圩新区作为江苏沿海开发的重要区域,经过9年的时间,终于把一片盐田打造成为集合海运、陆运的国家重点建设的七大石化产业基地之一。

 

  据了解,徐圩新区在2017年引进总投入超过千亿的四大石化产业项目,将极大程度地刺激其临港产业的发展。从海上直接运入的原油通过管道直接进入产区,产品生产后再由港口直接运出,节约了大量成本的同时,真正实现了产业经济促进效应。

  地面上搭建起层层管道,徐圩的地面之下也有纵横的综合管廊。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徐圩新区地下综合管廊作为省级试点项目之一,是全国为数不多的

  公共管道撑起的地下综合管廊

  地质条件复杂、断面最宽的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为新区打造江苏沿海新型工业化基地、发展战略新兴产业以及创建国家生态工业园区提供了保障。地下管廊项目建成后,徐圩新区也将成为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的先导区,为全省乃至全国同类园区管廊建设提供示范参考。

(责任编辑:石兰兰)

分享到:
延伸阅读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