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南辕北辙”藏猫腻 多次掩盖公款旅游

2018年09月25日 13:3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南辕北辙”的发票

  “从沈阳返程淮安,为什么绕道沈阳以北近600公里的哈尔滨?这里面可能有猫腻!”

  江苏省淮安市委第四巡察组工作人员反复翻看着手中程序“规范”、手续“齐全”的外出培训发票,疑惑不已。

  根据淮安市委统一部署,淮安市委第四巡察组日前对市规划管理监察支队党支部进行延伸巡察。巡察人员从一张发票上,注意到了一个“南辕北辙”的培训线路,认为其背后很可能存在违规行为。

  在当天的问题研判会上,巡察组工作人员报告了可疑之处:“2015年10月,市规划管理监察支队组织14人参加某协会10月16日到19日在沈阳举办的研讨班。培训地点是在沈阳,可是返程机票出发地却是哈尔滨,而且返程时间延迟了一天。”

  “请谈话小组的同志明天先与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摸清这次培训的真实情况,梳理出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淮安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张洪海立即安排了相关工作。

  第二天,巡察组工作人员分别与经办此次培训的市规划管理监察支队综合处处长陈某以及财务处会计进行了谈话。

  “请介绍一下去沈阳培训的详细情况,包括时间、出行方式以及行程。”

  “时间过去比较久,具体细节都记不清了。”

  “培训结束后,你们是怎么从沈阳回来的?坐高铁还是飞机?”

  “记不清了……可能是乘坐飞机。”

  “为什么从哈尔滨返回呢?”

  “记不清了。应该是买不到机票才去的哈尔滨。”陈某神色略显不安,始终“一问三不知”。

  ……

  一天下来,两名被谈话人都声称时间久远,“记不清了”。谈话工作没有取得预期效果。

  从哪里突破?在当天晚上的碰头会上,巡察组工作人员展开了讨论,最终决定通过公安部门的大数据中心了解培训期间的具体行程。

  第二天一大早,巡察组工作人员就来到市公安局调取查看相关资料。比对结果让人精神一振:报销凭证反映参加培训人员去程是从南京乘飞机至沈阳,实际却是10月16日由徐州东乘高铁至沈阳,10月19日由沈阳北乘高铁至大连,10月20日由大连乘车至长春,住宿当地某酒店,10月21日由长春乘车至哈尔滨,住宿当地某酒店;从哈尔滨回淮安的方式、时间不明,而财务报销的机票行程单却显示是10月20日从哈尔滨乘飞机返回淮安。

  面对巡察组出示的查询记录,陈某等人低下了头,如实说出了市规划管理监察支队打着去沈阳培训的名义,绕道大连、长春、哈尔滨等城市公款旅游,且伪造行程虚开票据列支经费等相关情况。

  “这种情况很有可能不是个例。我们要举一反三,顺藤摸瓜,看看有没有其他线索。”巡察组没有止步,又相继发现了淮安市规划管理监察支队赴西安培训,却绕道银川等地的“南辕北辙”公款旅游8次,涉及党员干部26人次。其中,该支队副支队长黄兆亚作为带队领导,甚至带上了自己的儿子、姨妈同游西安。而经办人员杨静涛有样学样,也带上了自己的妻子。事后,还将每人4400元的费用交由单位财务报销。

  巡察组很快将问题线索移交淮安市纪委。目前淮安市纪委已责令相关人员退缴违规费用共计5.64万元,相关违纪问题正在进一步审查调查中。(张开 胡学平)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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