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通报碳九泄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2018年11月09日 08:31   来源:人民日报   

    泉州市政府新闻办通报

  福建东港石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码头化学品泄漏事件及处置情况

  一、事发经过

  2018年11月3日16时左右,“天桐1”油轮靠泊泉州市泉港区东港石化公司码头;11月3日19时20分,开始从东港石化码头输油管道进行工业用裂解碳九的装船作业;11月4日凌晨0时51分,输油管出现跳管现象;凌晨1时13分,东港石化码头作业人员发现装船过程中发生工业用裂解碳九化学品泄漏。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停泵关阀措施,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迅速到码头进行污油回收。凌晨1时23分油品停止泄漏;凌晨2时许,处置单位赶到码头进行污油回收;凌晨4时30分,围油栏内清污作业基本结束。但部分污油向邻近的肖厝海域移动,泉港部分区域空气出现刺鼻性气味。初步认定为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二、处置情况

  事件发生后,泉州市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并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指派分管市领导一线调度指挥,要求泉港区马上成立现场处置、群众工作、海洋影响和评估处置、事件调查等工作小组,分头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1)把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摆在第一位,用最快速度做好油污清理、环境恢复等工作,请专业人员参与指导处置工作;(2)做好大气、水质、水产品的动态监测,以及对群众健康影响的医学观测,及时真实发布信息,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3)启动养殖户受损情况评估,依法协调解决损失赔偿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4)着手查明事件原因,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5)进一步健全防范检查、应急处置等长效机制,组织石化企业大排查,做到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目前,事件处置各项工作积极有序。

  截至8日15时,共出动船舶400多艘次、人员2500多人次、吸油毡732袋、清油剂70桶开展油污吸附,受影响海域漂浮的油污已基本完成清理;继续出动船舶和人员对岸边、渔排等随潮水起落的残留油污进行吸附,此项工作仍在继续。

  截至8日17时,泉港区医院陆续接诊来自南埔镇、后龙镇沿海一带的52名疑似接触碳九泄漏的群众。此类患者的主诉为“接触刺激性气体后身体不适”,其主要症状为头晕、恶心、呕吐、咽部不适。其中门诊就诊42名,留院观察10名。目前,9名患者症状较入院前有明显好转;另1名患者在事发水域溺水,出现吸入性肺炎,已从ICU(重症监护病房),转入普通病房,病情稳定。

  三、环境监测情况

  省、市环保、海洋渔业、安监等部门从4日当天即启动对受影响区域的大气、海洋环境、水产品监测监视。大气方面,11月4日12时,VOCs监测结果分别为上西村(泄漏点最近村庄)14.9mg/m3,峰前村0.4934mg/m3,肖厝村0.9756mg/m3。11月4日下午3时上西村VOCs监测结果下降为4.929mg/m3,下午4时上西村监测结果下降为0.429mg/m3。11月5日上午10时VOCs监测结果为上西村0.0574mg/m3,峰前村为0.5200mg/m3,肖厝村为0.7740mg/m3。6日至7日保持在0.018 mg/m3至0.239 mg/m3间,8日当天截止11时保持在0.102mg/m3至0.422mg/m3间。经同步分析VOCs组分,11月4日12时空气中的有机物萘、苯乙烯的浓度分别为12.07mg/m3、1.77 mg/m3,分别占空气中VOCs的81%、11.88%,其浓度均低于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中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限值(即8小时平均容许浓度限值),其中:萘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限值为50mg/m3,苯乙烯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限值为50mg/m3。此后的大气环境监测数据也均小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限值化学有害因素》限值(上述限值是指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目前,福建省泉州环境监测中心站仍在持续开展大气环境质量跟踪监测。水质方面,经泉州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检测,6日10时左右,肖厝网箱养殖区海域监测点石油类含量154.6ug/L,化学需氧量含量0.86mg/L,石油类符合第三类海水水质标准,化学需氧量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东港石化码头区海域监测点石油类含量363.5ug/L,化学需氧量含量0.79mg/L,石油类符合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化学需氧量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至7日,9个监测点化学需氧量均达到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石油类达到第一至第三类水质标准。8日,11个监测点化学需氧量均达到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石油类除肖厝码头监测点处于第三类海水水质范围外,其他10个监测点均达到第一(二)类水质标准。水产品方面,省海洋与渔业监测中心于4日9时在养殖区抽取3个样品进行初检,根据检测规程需连续两周检测无裂解碳九残留物,方可解除管制。为确保食品安全,泉港区已于4日暂缓受影响海域网箱养殖水产品起捕、销售、食用。此次事件直接影响海域面积约0.6平方公里,养殖受损集中在肖厝网箱养殖区约300亩,涉及养殖户152户、养殖面积99单元,其中20单元为空箱,在养的79单元中有20单元下沉较严重,其余均存在不同程度受损,6日开始着手修复,7日开始进入养殖户开展受损情况调查评估,为下一步理赔做好准备。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做好大气、海洋环境、水产品监测监视、损失评估和理赔、事件调查与责任认定等工作;密切关注相关患者的病情变化,全力积极做好后续治疗;并继续组织人员开展入户走访工作,确保事件依法依规稳妥处置。后续情况将陆续发布。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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