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发布数据显示:2018年12月,我省CPI同比上涨2.1%(全国上涨1.9%),涨幅较2018年11月回落0.2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9%(全国上涨2.5%),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2%;消费品价格同比上涨1.8%,服务价格同比上涨2.7%。2018年全年我省CPI上涨2.1%(全国上涨2.1%)。
据调查,与2017年同期比,2018年12月,我省居民消费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呈“七涨一降”趋势。其中,居住、教育文化和娱乐、生活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食品烟酒、其他用品和服务、衣着价格分别上涨3.1%、2.8%、2.7%、2.5%、2.1%、1.7%和1.4%;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0.6%。
调查显示,非食品价格上涨是影响CPI同比上涨的主要因素。2018年12月,全省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2%,影响CPI指数上升1.76个百分点,对CPI上涨的贡献率为83.5%。其中,房租、住房装潢材料、装潢维修费价格上涨,带动我省居住价格上升;部分民办学校学费上调,书报杂志、参考资料价格上行,带动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上升;中成药、西药成本上升,带动医疗保健价格上升;快餐、地方小吃价格小幅上升,在外餐饮价格同比上涨。四者合计影响CPI上涨约1.46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