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类高技能人才可直接办理人才引进 其待遇将全面提高

2019年01月11日 16:05   来源:北京晚报   

  5类高技能人才可直接办理人才引进

  包括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等 其政治、经济、社会待遇将全面提高

  《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首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昨天发布。《意见》提出,要全面提高高技能人才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社会待遇。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铜牌以上获奖选手及其教练组组长、国家和市级一类技能大赛第一名获奖选手,可按规定直接办理人才引进,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一并随调随迁。

  参与冬奥会等重大活动可破格晋升

  在职业发展方面,本市将实现技能评价结果与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相衔接。坚持以用为本,不唯年龄、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唯比例。在技能岗位工作并掌握高超技能、作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可按规定破格报考或认定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对直接参与2019年北京世园会、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等重大活动运行保障工作的技能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破格晋升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

  高技能人才工资增幅不低于管理人员

  在政治待遇方面,对为国家和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和一流业绩水平,获得国家规定的相应荣誉奖项,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的高技能人才,探索实行在工会等群团组织中挂职和兼职,纳入党委联系专家范围。

  在经济待遇方面,企业可对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企业可自主为获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所在单位可按规定根据参与国家和本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高技能人才的实际贡献给予绩效奖励。

  同时,优化技能人才工资分配机制,完善技能人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分配要向高技能人才倾斜,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应不低于本单位管理人员。

  鼓励高校选聘优秀高技能人才为特聘教授

  在社会待遇方面,将加强高技能人才服务保障。本市高精尖产业和科技成果转化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申请人才引进。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铜牌以上获奖选手及其教练组组长、国家和市级一类技能大赛第一名获奖选手,可按规定直接办理人才引进,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一并随调随迁。鼓励各区、行业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提供人才公寓和发放购(租)房补贴等方式,解决高技能人才住房问题。对经济结构调整、疏解非首都功能过程中撤并搬迁企业的高技能人才,要保障其稳定就业,对其配偶、子女有就业愿望但未就业的,提供免费职业指导和培训,推荐就业岗位。建立高技能人才休疗养制度,定期组织休疗养活动。

  高技能人才发展渠道也将得到拓宽。鼓励本市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选聘优秀高技能人才作为特聘教授,采取协议工资兑现待遇。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破格评为正高级职称。在京工作的世界技能大赛铜牌以上获奖者及其项目技术指导专家组组长、教练组组长,可按规定破格评为高级职称。本报记者 代丽丽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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