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 26项制度已在滇实施

2019年03月20日 13:07   来源:昆明日报   

  昨日,昆明海关举行云南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政策宣传推介会,会同昆明综合保税区、红河综合保税区及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政策宣讲,进一步落实推动《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确保工作深层次、高质量推进。

  综合保税区是发展开放型经济的重要平台,对发展对外贸易、吸引外商投资、促进产业升级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年1月14日,国务院正式印发《意见》,进一步明确综保区的目标定位,即“将综合保税区建设成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高地”,并提出“五大中心”发展目标和21项主要任务。

  其中,针对区内加工企业要求最为迫切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问题,《意见》提出赋予区内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同时,允许拟入区企业进口自用机器设备,自国务院批准设立综合保税区之日起即提前适用相关的免税政策;允许区内企业承接国内委托加工业务;免除手机、汽车零部件等产品内销环节自动进口许可证;简化海关业务核准手续,试行企业自主备案等便利化措施。

  以红河综保区内的某家加工企业为例,该企业对手机、液晶电视、手表等产品均存在较大内销需求,“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和“促进内销便利”为企业拓展国内市场提供了有力保障。该手机生产商开展的委内加工业务成为昆明海关关区首单委内加工业务。

  目前,昆明海关已完成自贸试验区38项制度的复制推广工作,其中“简化统一进出境备案清单”“简化无纸通关随附单证”“集中汇总纳税”“先入区,后报关”“智能化卡口验放”“一次备案,多次使用”“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批次进出、集中申报”等26项制度已落地实施,极大简化了海关进出监管手续,有效提高了通关速度,降低了企业成本。

  云南东方飞行培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湘明表示,随着《意见》的贯彻落实,企业进口用于研发的设备每台将节约上百万元投入,另外在境内物品区内管理、融资租赁设备等方面受益颇多。

(责任编辑:石兰兰)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