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北京4月12日电(记者 李政葳)长城遭破坏经常成为社会热点,国家文物局就此开展专项督察,并将相关案件纳入整治范围。记者12日从国家文物局了解到,一批破坏长城本体及环境风貌的重大违法案件被依法严肃查处,长城沿线各省份长城保护经费已纳入省级财政预算。
从国家文物局通报的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2016-2018年)情况看,查处涉及长城重大违法案件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关闭阿拉善左旗明长城保护范围内破坏文物环境风貌的20多家采石企业;陕西省查处榆林市公路建设破坏长城案,20名相关人员被严肃追责;河南省查处辉县市赵长城遭破坏案,24名相关人员被追责或刑事拘留,违法设施全部被拆除。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陈培军介绍,国家文物局于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组织长城执法专项督察及“回头看”,通过量化考核、实地督察、问题反馈、督促整改等方式,对长城沿线15个省份的长城段落认定与公布、“四有”工作、监管机制、政府责任等内容实施专项督察,推动解决了一些长期没有解决的难点问题。
其中,长城沿线各省份的长城保护经费纳入了省级财政预算。比如,北京每年长城保护经费约1.2亿元;内蒙古建立了省级长城保护专门机构,并将长城保护纳入政府考核体系。
另外,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山东、河南、青海、宁夏等省份,将长城核定公布为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比例达100%;长城沿线13个省份文物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动机制,河北、山西等省文物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打击盗卖长城砖专项行动;北京、天津、河北建立京津冀长城执法协作机制,共同加强三省市交界地带长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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