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消息,2018年11月10日至1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开发区围滩河综合整治工程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潍坊市及滨海开发区为快速完成整改任务,未按整改方案要求开展控源截污工作,而是主要依赖投放药剂治污。近一年来,耗资4700余万元的河道治污工程基本未见成效,表面整改问题突出。
督察认为,绥中县虚假整改问题,反映出当地党委、政府“四个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态度不坚决,甚至目无法纪,阳奉阴违;反映出绥中县一些领导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工作作风不实,不讲政治、不守规矩,对上说一套、对下做一套,甚至直接成为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的幕后推手。葫芦岛市党委、政府作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的责任主体,部署推进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对绥中县假装整改、说一套、做一套行为失察,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针对绥中县暴露的问题,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出台《辽宁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问责办法(试行)》。目前,辽宁省及葫芦岛市纪委监委已对包括绥中县时任县长在内的23名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启动问责程序;佳兆业商业街、宏跃酒店会议中心1至8号楼等违法建筑已实施拆除。
治理“走捷径”,验收后水质“回到从前”
督察发现,当地在围滩河污染源排查和成因分析时,未经充分研究论证,即于2018年3月委托相关企业,采取对围滩河拦河筑坝分为几段、然后分别投加药剂并曝气沉淀的措施进行治污。该治污工程工期不足4月,在短期水质得到改善的情况下,即于2018年7月对工程予以验收通过。但山东省整改方案明确要求的湿地建设等生态修复工程毫无进展;潍坊市明确的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入河排污口全面清查、河道堆存工业原料清理、底泥清淤等控源截污措施进展迟缓。
督察还发现,围滩河在“撒药治污”后,水质短期有所改善,特别在2018的7月验收前后,水质达到V类,满足整改目标要求。但8月以后,水质又开始恶化,无法稳定达标;至11月“回头看”下沉期间,督察组现场对沿线13个点位进行采样监测,水质均为劣V类,其中氨氮浓度最高达到44.2mg/L,超标21倍。污染程度又逐步退回到“撒药治污”前的水平,4700万元的治污资金没有发挥应有效果。
沿线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工作不严不实
围滩河沿线共有城乡居民近8万人,每天产生生活污水约1.4万吨,由于污水管网不完善,每天超过1万吨生活污水排入围滩河。而且现有污水管网全为雨污合流制,雨天时大量污水随雨水溢流环境。对此问题,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当地一直未采取有效措施,直到这次“回头看”时,才着手制定围滩河沿线有关城区的雨污分流改造计划。督察组现场检查时,上游的禄海路桥西河段大量污水正在溢流,有关部门只能紧急利用水泵抽取溢流污水。
另外,当地以围滩河上游约8公里河段常年断流为由,不对相关河段污染源和排污口进行排查,也未将其纳入河道整治范围。在入河排污口清查工作中,仅排查围滩河水面以上可视范围内的排污口,而对水面以下排污暗管排查不力,工作不严不实。此次“回头看”进驻期间,督察组仍然发现沿线企业存在偷排污水问题。
河道两岸堆存大量化工废料,环境污染严重
潍坊海化集团碱渣堆场紧邻围滩河,雨污分流设施不完善,大量碱渣污水未经处理入河排放。2016年1月,碱渣堆场发生溃坝,大量碱渣进入围滩河造成严重污染,但海化集团仅对进入河道的部分碱渣进行清除,对河道两侧的碱渣却“视而不见”。两年多来,河道两岸强碱性淋溶水长期排入围滩河,污染问题突出。此外,山东神州化学公司被取缔后,大量化工废料仍在在河道旁露天堆存,存在环境风险隐患。
潍坊市党委、政府对督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对围滩河整治部署推进督导不力,导致有关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滨海开发区在围滩河综合整治中急功近利,避难就易,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污染问题,工作不严不实。潍坊滨海开发区农林水海管理局在围滩河综合整治中仅靠“撒药治污”,表面整改,敷衍应对,浪费资金,问题突出。
督察组将根据“回头看”有关要求,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存在失职失责的,将要求地方查处问责到位。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