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26日电 据北京住建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安居北京”26日消息,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安局起草了《关于规范互联网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7月2日。
意见稿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信息。要求互联网交易平台不得为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未按规定办理信息卡或使用他人信息卡的;被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限制发布的企业、从业人员发布住房租赁信息。同时要求互联网交易平台要切实履行平台信息审核和管理责任:房屋照片与实际相符;租金、佣金等明码标价;同一房源不得由同一家机构(含分支)重复发布;同一房源由多家不同机构发布的应当合并展示;下架发布超过30日的房源信息;不得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源信息。
意见稿进一步规范发布住房租赁信息主体。明确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的企业要依法登记且正常经营;信息发布人员持有从业人员信息卡;要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及时将房屋租赁合同信息录入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在互联网交易平台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展示房源信息的页面同步展示企业、从业人员真实合法身份标识、企业投诉受理电话、在本平台被投诉的记录、发布房源信息的数量、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信用记录和合同示范文本。对违规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房源信息的企业、从业人员,暂停信息发布1至3个月;违规发布3次以上的,不得再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本市住房租赁房源信息。
意见稿明确建立互联网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住建、市场监管、网信、公安、通信管理部门加强对互联网平台发布住房租赁信息的监管,加强联动,协调配合。同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已备案的企业名录和已办理信息卡的从业人员信息,并向发布住房租赁信息的互联网平台提供信息查询、验证接口,逐步建立完善房屋租赁信用管理体系。
目前,越来越多的人通过互联网、手机APP获取房源信息,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主要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房源信息获客,有关互联网平台发布的房源信息鱼龙混杂、难辨真伪。
对此,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柴强指出,去年以来北京市大力规范网络房源发布,多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集中约谈主要网站,严查发布违规、虚假房源信息,下架违规房源信息92万余条,冻结违规用户帐号约7万个。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近日北京市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互联网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将为净化住房租赁市场、规范租赁行为发挥积极作用,这个文件有以下几个特色:
一是强化源头治理。当前北京已将“黑中介”列入“八黑”之一。通过媒体报道,不难发现,未到有关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黑中介”,其欺骗消费者的手段大多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低租金的虚假房源信息,引诱租客上钩,再通过设置合同陷阱等侵害租赁当事人权益。
此次《征求意见稿》对发布住房租赁信息的企业及人员进行了规定:要求企业依法登记且正常经营;信息发布人员持有从业人员信息卡;要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同时禁止互联网平台为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未按规定办理信息卡或使用他人信息卡的从业人员,被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限制发布信息的企业及人员发布住房租赁信息。这样,从源头上切断了“黑中介”揽客的主要途径。
二是强化过程管控。《征求意见稿》要求互联网平台要加强审核、管理住房租赁信息,不得出现违法违规、虚假、重复和“僵尸”房源信息,要求房屋照片与实际相符;租金、佣金等明码标价;同一房源不得由同一家机构(含分支)重复发布;同一房源由多家不同机构发布的应当合并展示;为保证房源信息时效性,下架发布超过30日的房源信息;不得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源信息。同时要求在展示房源页面同步展示:该企业营业执照信息、备案信息和从业人员信息卡标识;投诉受理电话;被投诉的记录;发布房源信息的数量;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信用记录;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等,方便群众对发布主体以往业绩及诚信情况“一目了然”。
三是强化违规处理。《征求意见稿》中加大了对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规发布房源信息处罚力度,对违规发布房源信息的企业、从业人员,包括近期媒体曝光的“买卖信息卡的”将暂停信息发布1至3个月,违规发布3次以上的,将不得再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本市住房租赁房源信息。同时,建立互联网住房租赁信息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综合运用约谈告诫、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公示曝光、暂停信息发布等方式加大对发布虚假、违法违规房源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及相关人员的惩处力度。(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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