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地方经济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运价违规进黑名单 网约车上“新规”能否开得更稳?

2019年08月02日 10:00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全方位监管车辆 违规者进“黑名单” 网约车上“新规” 能否开得更稳?(网上中国)

  清晨的北京,准备前往首都国际机场的刘先生站在路边等待着专车的到来;正午的广州,曲女士钻进凉爽的快车前往和朋友们相会;傍晚的济南,刚下班的老郑等来了接自己的顺风车,拎着给孩子买的晚餐……这些当代中国人生活中最常见的图景,离不开互联网时代下诞生的网约车。网约车在为人们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只有更好对其进行监管,才能让网约车的发展行稳致远。

  新规将至 更严监管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此次将重点规范政府定价和各运营平台的自主定价行为,加强价格监测和信用体系的建设,并采取网约车公司应公开加价机制,违规价格将被纳入“黑名单”等诸多举措。

  此前,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网约车的定义和经营方式,但是并没有就网约车的具体定价与加价计费方式进行详细说明,也没有形成严格的监管体系。而为了进一步整治司机擅自加价要价、不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等问题,此次改革也聚焦在了安全和收费这两大核心问题上。

  《征求意见稿》强调,对网约车这样的道路运输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的价格政策。按照放管结合的要求,加强价格行为事中、事后监管和市场价格水平监测,保障市场稳定,促进公平竞争。同时,还应保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运输服务价格基本稳定,防止春运、节假日等运输旺季价格大起大落。

  双管齐下 规范定价

  简单、方便、选择多,是网约车的优势所在,同时,网约车的价格是否更优惠、计价规则是否合理,也是乘客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征求意见稿》指出,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主动公开定价机制和动态加价机制,通过公司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方式公布运价结构、计价加价规则,保持加价标准合理且相对稳定,保障结算账单清晰、规范、透明,并接受社会监督。

  就此,滴滴出行相关负责人向笔者表示,该平台早已上线此类功能。乘客在每笔订单结束后,都可以点击查看费用明细,包括可以看到不同车型的计价规则。

  “根据市场调整价格的网约车是符合当今市场需求的,也是更能适应当今社会发展趋势的出行方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程絮森在接受采访时指出,网约车有多种多样的车型,可以适应不同的打车,满足乘客不同层次的出行需求,这是其优势所在。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同时根据不同城市的具体情况提供可实行的政府指导价,“双管齐下”将为乘客带来更高质量的用车体验。

  多方协作 保障安全

  更注重安全是网约车监管的另一重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约车市场监管,加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审查与证件核发管理,各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网约车服务质量测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网约车平台公司基本信息、服务质量测评结果、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此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公安等部门有权根据管理需要依法调取查阅管辖范围内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登记、运营和交易等相关数据信息。环环相扣的多种办法的实施让人们坐车时更放心。

  “平台的发展来自于国家和自我的双重管控,必须要做到‘两边使劲儿’。”程絮森认为,在政府和网约车平台的共同努力下,对车辆的监管已由原来的事中、事后反馈,调整为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比如警方、乘客、司机和平台多方合作,使得网约车必须做到上车前联系、上车后定位录音、下车后评价调查。多层次的保障为行业监管提供了标准。“虽然无法100%杜绝意外的发生,但可以做到防患于未然。”

  “数据量是网约车安全最重要的保障。”国际关系学院公共管理系教授储殷认为,无论是政府、网约车公司、司机还是用户,只有掌握了各个群体足够多的数据,才能更好地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司乘信息以及掌握行车的动态数据。在大数据时代,只有具备了掌控信息的能力,网约车平台才有底气、有资格向用户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服务。

  李 贞 毛宇轩

(责任编辑:宋雅静)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