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依靠改革开放优化营商环境。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聚焦办事创业痛点堵点,向更高标看齐,向最难处动刀,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创新“互联网+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强化信用监管,加强联合执法。推进区域性统一评价、“先建后验”、标准地出让改革。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深化“四多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开展“一照通”试点,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1天以内。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一站办理、一次办好”。营商环境评价扩展到县(市、区)。
推进财税金融改革。基本完成主要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适当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下划地方,让市县财政有更多稳定收入来源。优化财政资金配置,重点保障教育、三大攻坚战、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基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积极争取并用好政府专项债券,降低部分基础设施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更多优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推进省农信联社改革试点。推动中小银行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
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加快湖北自贸区改革创新,推出一批原创性、突破性、可复制的成果,构建制度型开放新优势,提升产业集聚能力。支持襄阳、宜昌、黄石、鄂州申报建设综合保税区。提升中欧班列(武汉)运营能力,开通与北欧空中通道,开展日韩近洋直航。以湖北建设军团为先锋,推动更多优质企业“走出去”。突出招龙头、引总部、聚相关,强化招商引资,积极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推进中外合作共建高科技产业园。加快建设武汉中法生态示范城、荆州中德生态示范城、孝感日商国际产业园。支持武汉、黄石、仙桃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建设。拓展友城合作。做实做优中国中部国际产能合作论坛、世界500强对话湖北等重大开放平台。
更大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把国资国企“顶梁柱”做优做强,让民营企业“自己人”清上加亲。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深化与央企战略合作,推动省属国企战略性重组。组建省农垦集团。筹建湖北大数据交易集团。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完成国企剥离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把着力点聚焦到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优势产业培育上来。全面落实中央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新28条”,确保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坚决把该减的减到位、该降的降到位。引导金融资金“精准滴灌”,加大对制造业和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健全联系民营企业和商会制度,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及时掌握企业困难和诉求,该支持的坚决支持,能办的尽快办。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要以市场主体满意度为标准,不断增强湖北营商环境的吸引力、竞争力。
(五)打造创新发展强大引擎。更好发挥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有力激活蛰伏的发展潜能,加快把湖北科教优势转化为创新优势、发展胜势。
提升创新平台功能。支持武汉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襄阳、宜昌创建区域创新中心。推动19家国家高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支持十堰、恩施创建国家高新区。推动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向鄂州、黄石、黄冈、咸宁延伸。加快建设光谷科学岛。东湖实验室争进“国家队”。推进生物医学成像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更多“国之重器”。鼓励在汉高校与市州合作办学、建设产业研究院。支持各类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提升服务能力。
强化创新主体作用。建立企业创新主体梯次培育工作机制,培育引进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领军企业。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以上。鼓励科技型企业上市。发展市场化新型研发机构。推动重大科研设施、基础研究平台开放共享。支持十堰与中国工程院合作开展“双百行动”。倡导创新文化,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
加强技术攻关转化。加大基础研究、原始创新支持力度。开展“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攻关,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创新专项。推进人工智能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建设。出资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实行科技项目揭榜制。实施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扶持工程,加强产学研金联动,加快建设湖北技术交易大市场,扩大科技金融信贷投放,推动更多科技成果省内转化。
建设创新人才高地。实施楚才引领计划,培养更多高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引进一批世界级科学家、企业家和投资家。大力发展院士经济。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全力为科研人员加油减负,最大限度降低各种表格、报销、“帽子”“牌子”等对科研的干扰。创新的核心是人才。我们要锁定创新主赛道,用优良生态广纳天下英才,用事业舞台成就各类人才。
(六)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紧盯全面小康目标,坚决补上“三农”领域短板,切实发挥好“三农”压舱石作用。
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为头等大事,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负责制。建设高标准农田340万亩,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500亿斤以上。加快恢复生猪生产,推动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稳步发展“虾稻共作、稻渔种养”模式。支持武汉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建设湖北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持续开展农业科技“五个一”行动,打通科技成果下乡“最后一公里”。大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和品牌培育行动,积极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积极发展富民乡村产业,稳定农民工就业,依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多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深化农村改革创新。落实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制度,稳慎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稳步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健全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培育“六有”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吸引各类人才到农村创业。启动实施《乡村振兴考核办法》。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制定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年度计划,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加快推进10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4000个整治村和1250个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全面完成“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推进农村改厕、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升级“四好农村路”,加快宽带进村、快递进村。对4类重点对象新增危房及时改造。强化乡村治理,弘扬文明乡风。
“三农”工作成效决定全面小康成色。越是接近实现全面小康目标,越要坚持“三农”地位不动摇,越要抓实“三农”工作不放松。
(七)着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聚焦“一芯两带三区”,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增强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承载能力。发挥武汉超大城市优势,推动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做强全省高质量发展“火车头”。支持襄阳、宜昌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鼓励其他城市各展所长,形成更多亮点板块。打造武汉城市圈升级版,提高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公共服务等一体化水平。支持武汉、黄石、孝感、鄂州、黄冈共建武汉城市圈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推动襄十随城市群建设汉江生态经济带核心增长极、宜荆荆城市群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支撑点。
提升县域经济活力。支持县域特色发展、错位发展,加快建成一批新型工业强县、特色农业大县、魅力文旅名县。用好100亿县域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和100亿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债券。加快打造100个重点产业集群。推动21个高质量发展重点县(市、区)做优做强。加快发展重点镇、口子镇、特色小镇。
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加强跨省交流协作,拓展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重点事项,支持市县参与汉江生态经济带、三峡生态经济合作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淮河生态经济带协同发展。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和民族地区、困难地区支持力度。推动大别山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家战略。加强援藏援疆、京鄂对口协作、“616”对口支援工作。
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完善武汉积分落户政策,其它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加快构建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市民化。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加快城市停车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完成4.7万套棚户区、2737个老旧小区改造,加强租赁住房建设。实施“擦亮小城镇”行动。落实因城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八)提升湖北文化魅力。坚定文化自信,聚力文旅融合,彰显荆楚文化特色,加快建设文旅强省。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深入开展“我们的价值观”宣传普及活动,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支持襄阳等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抓好荆楚大遗址传承发展工程和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推动传统文化活起来、红色基因传下去。推进万里茶道、关圣史迹等申遗。加强荆州古城疏散保护。支持随州建设国家青铜文化展示中心、孝感建设孝文化名城。
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抓好重大题材文艺创作。持续推进《荆楚文库》重大文化典藏工程。完成第二轮地方志编纂出版。加快振兴武汉戏曲“大码头”,办好第四届湖北地方戏曲艺术节。完成省博物馆扩建、省科技馆新建工程。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推动全民阅读。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
打造文旅产业升级版。实施“文化成景区、文化进景区”行动计划,擦亮长江文明、三国文化、武当古建等标志性文旅品牌,建设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核心区。加快中国(湖北)网络视听产业园和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创新中心建设。推动影视出版、演艺娱乐、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等产业做大做强。支持恩施、神农架等地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办好长江文化旅游博览会。加快发展智慧旅游。构建“快进慢游”交通网络。
灵秀湖北,楚楚动人。要打造亮丽文旅名片,让荆楚大地成为人人向往的“诗和远方”。
(九)做深做细做实民生工作。把老百姓的“急愁盼”问题当大事做、往实处做、尽全力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优先优质发展教育事业。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确保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完成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任务。推动县域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迈进,基本消除“大班额”,有效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难问题。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稳步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办好特殊教育。推进职业教育“双高”建设,扩大职业院校招生规模。加强高校“双一流”建设,支持省属高校创新发展。加快推进数字校园全覆盖。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系统推进教育减负,促进校长潜心办学、教师静心教书、学生专心学习。
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加快推进健康湖北建设,促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打造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动县域医共体提质增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做实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提高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全面实行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大力实施村医保障工程。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推进道地药材“一县一品”建设。普及急救知识。加强公共卫生防疫和重大传染病防控。严格疫苗、食品药品全链条监管。
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收统支,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实施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养育等保障标准。加强农村“三留守”人员、残疾人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程”。
老有所养、幼有所育,牵挂千家万户。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支持咸宁、随州深化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市建设。全面实施农村福利院“平安工程”“冬暖工程”。免费开展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发展多种形式的就近便捷托育服务。稳步扩大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覆盖范围。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双基强化、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全面完成“七五”普法。加快“雪亮工程”“智慧平安小区”建设,纵深掘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支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完善国防动员新机制,扎实做好动员准备、征兵改革、国防教育、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工作,巩固促进军政军民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