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财政和金融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52.0亿元,比上年增长1.4%。其中,各项税收1929.2亿元,下降2.4%。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61.4亿元,比上年增长7.9%。其中,教育支出702.7亿元,增长7.5%;卫生健康支出363.9亿元,增长5.8%;住房保障支出188.8亿元,增长25.1%;节能环保支出129.2亿元,增长37.2%。
年末金融机构(含外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62697.4亿元,比年初增加3662.7亿元,其中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61904.0亿元,增加3767.5亿元。年末金融机构(含外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49582.6亿元,比年初增加4484.3亿元,其中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48653.8亿元,增加4633.3亿元。在金融机构(含外资)本外币各项贷款中,年末住户贷款余额11435.9亿元,比年初增加1363.4亿元。

年末有境内上市公司75家,年内累计实现境内融资205.1亿元,其中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35.8亿元。年末有证券公司3家,证券分公司58家,证券营业部341家;期货经纪公司2家,期货分公司41家,期货经纪公司营业部69家。
全年原保险保费收入[13]1290.0亿元,比上年增长8.6%。其中,财产险原保险保费收入371.6亿元,增长9.6%;人寿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703.3亿元,增长3.9%;人身意外险原保险保费收入25.9亿元,增长7.8%;健康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189.2亿元,增长27.8%。全年支付各类赔款和给付总额406.3亿元,比上年下降0.3%。其中,财产险赔付支出205.9亿元,增长6.0%;人寿保险赔付支出127.2亿元,下降18.2%;人身意外险赔付支出6.8亿元,增长0.6%;健康保险赔付支出66.4亿元,增长30.2%。
十、科学技术和教育
全年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463.0亿元。年末从事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15.3万人。全年专利申请7.0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3万件;专利授权4.0万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0.8万件。全年获国家科技奖13项(人),其中自然科学奖3项、技术发明奖1项、科技进步奖8项,国际科技合作奖1人。全年技术市场成交各类技术合同1.7万项,技术合同成交额571.2亿元。

年末有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1619个,其中国家检测中心38个。年末有管理体系认证机构9个,产品认证机构6个,全年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0万个。年末有法定计量技术机构133个。全年制定、修订地方标准145项。年末有气象雷达观测站点5个,卫星云图接收站点2个。年末有地震台站15个,地震监测中心1个。
全年研究生招生4.4万人,在校生12.7万人,毕业生3.3万人;普通本专科招生34.4万人,在校生104.1万人,毕业生25.7万人;普通高中招生20.3万人,在校生60.2万人,毕业生20.7万人;初中招生34.5万人,在校生101.5万人,毕业生31.6万人;普通小学招生34.0万人,在校生195.1万人,毕业生34.6万人;特殊教育招生0.2万人,在校生1.3万人,毕业生0.2万人;学前教育在园幼儿91.5万人。
十一、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有文化馆、艺术馆125个,公共图书馆130个,博物馆65个,档案馆136个。年末有线电视用户677.5万户,其中数字电视用户626.4万户。年末广播人口覆盖率99.24%,电视人口覆盖率99.27%。全年出版报纸66种(不含校报),出版量6.8亿份;期刊313种,出版量0.7亿册;图书1.1万种,出版量1.7亿册。
年末卫生技术人员30.9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2.4万人、注册护士13.9万人。全年总诊疗人次[14]2.0亿人次,出院人数[15]709.0万人。
在全年国内外各项比赛中,辽宁运动员11人15项15次获得世界冠军,3人3项3次获得亚洲冠军,50人51项62次获得全国冠军。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820元,比上年增长7.1%。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777元,增长6.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108元,增长9.9%。

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026.1万人,比上年末增长1.6%;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1057.7万人,增长1.6%。年末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894.6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6]1552.1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7]2342.5万人。年末参加失业保险人数668.2万人,其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12.6万人。年末参加工伤保险人数816.8万人,其中农民工46.9万人。年末参加生育保险人数789.3万人。全年39.2万城镇居民和60.3万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
年末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1965个,其中城乡养老服务机构1790个;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床位15.4万张。全年收养救助人员9.1万人。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89.1亿元。全年辽宁省慈善总会接受捐赠2.9亿元。
十三、能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5亿吨标准煤,其中六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占89.6%。
全年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8]96.6%。年末城市(县城)供水普及率98.5%,城市(县城)燃气普及率96.4%。
全年城市空气优良天数295天,占比80.7%;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19]、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平均浓度分别为40微克/立方米、70微克/立方米、19微克/立方米、28微克/立方米。
全年辽河流域干流23个国考断面[20],全部消除劣V类[21],优良水质断面10个。全年河流优良水质断面53个,占“水十条”[22]地表水86个国考断面的比重为61.6%,比上年提高6.9个百分点。全年渤海优良水质比例为85.2%。全年51个在用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达标率(按达标个数评价)94.1%。其中,地表水水源地达标率[23]95.2%,地下水水源地达标率93.3%。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797人,比上年下降26.9%。全年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32人,比上年下降31.0%。全年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0.092人,比上年下降49.2%。全年道路运输事故死亡496人,比上年下降31.5%。
十四、人口
根据1‰人口抽样调查推算,年末常住人口4351.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963.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68.11%;乡村人口1387.8万人,占31.89%。
全年出生人口28.1万人,出生率6.45‰;死亡人口31.6万人,死亡率7.25‰;人口自然增长率[24]-0.80‰。
年末0~15岁(含不满16周岁)人口479.3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11.0%;16~59岁(含不满60周岁)人口2796.7万人,占64.3%;60周岁及以上人口1075.7万人,占24.7%。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人口706.1万人,占16.2%。
注释:
[1]本公报中2019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指标数据在年报时可能还有调整。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及各行业增加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及各行业增加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等有关数据,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及有关规定进行了修订,2019年上述数据同比增速以修订后数据为计算依据。
[3]测土配方施肥面积:指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通过宣传、培训、试验、示范等手段,推广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所覆盖的农作物播种面积。
[4]农业机械总动力:指全部农业机械动力的额定功率之和。按使用能源不同分为以下四部分:柴油发动机动力指全部柴油发动机额定功率之和;汽油发动机动力指全部汽油发动机额定功率之和;电动机动力指全部电动机(含潜水电泵的电动机)额定功率之和;其他机械动力指采用柴油、汽油、电力之外的其他能源,如水力、风力、煤炭、太阳能等动力机械功率之和。
[5]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6]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统计范围为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以及个体经营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不包括农户投资、军工和国防项目。
[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中限额以上单位: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8]货物运输周转量:指在一定时期内由各种运输工具实际完成的货物运量与相应的运送距离的乘积之和。
[9]旅客运输周转量:指在一定时期内由各种运输工具实际运送的旅客人数与相应的运送距离的乘积之和。
[10]民用汽车保有量:指报告期末,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工作规范》,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注册登记领有民用车辆牌照的全部汽车数量。汽车保有量统计的主要分类:根据汽车结构分为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其他汽车;根据汽车所有者分为个人(私人)汽车、单位汽车;根据汽车的使用性质分为营运汽车、非营运汽车;根据汽车大小规格,载客汽车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载货汽车分为重型、中型、轻型和微型。
[11]移动电话用户:指报告期末通过移动电话交换机进入移动电话网的全部电话用户。
[12]农产品生产者价格:指农产品生产者直接出售其产品时的价格。
[13]原保险保费收入:指保险企业确认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
[14]总诊疗人次:指所有诊疗工作的总人次数,包括门诊、急诊、出诊、预约诊疗、单项健康检查、健康咨询指导(不含健康讲座)人次。
[15]出院人数:指报告期内所有住院后出院的人数,包括医嘱离院、医嘱转其他医疗机构、非医嘱离院、死亡及其他人数,不含家庭病床撤床人数。
[16]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包括参保职工和参保退休人员。
[17]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由于政策调整,自2019年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全部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报告期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与生活垃圾产生量的比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所处理的生活垃圾总量。生活垃圾产生量指报告期生活垃圾产生的数量。生活垃圾是指城市日常生活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包括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集市贸易市场垃圾、街道清扫垃圾、公共场所垃圾和机关、学校、厂矿等单位的生活垃圾。
[19]可吸入颗粒物: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微米的颗粒物。
[20]国考断面:全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范围包括《“十三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确定的1940个地表水评价、考核、排名断面和110个入海河流考核断面,共计2050个。涉及辽宁的国考断面共计96个,其中,“水十条”地表水国考断面86个。
[21]劣V类:地表水水质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地表水水质劣于V类的即丧失使用功能的,简称劣V类。
[22]“水十条”:《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是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而制定的法规。
[23]地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指地表水水源地达标取水量与地表水水源地总取水量的比率。
[24]人口自然增长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一般用千分率表示。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粮食产量、猪牛羊禽肉产量、禽蛋产量、生牛奶产量、猪出栏及存栏、市场价格、城乡居民收入等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林业数据来自省林业与草原局;水产品、机耕面积、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化肥施用量、农业机械总动力、灌溉面积等数据来自省农业农村厅;进出口数据来自沈阳海关;实际利用外资、对外经济合作等数据来自省商务厅;铁路运输、铁路营业里程等数据来自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公路运输、水运、港口吞吐量、公路通车里程等数据来自省交通运输厅;汽车保有量数据来自省公安厅;邮政业务数据来自省邮政管理局;电信业务数据来自省通信管理局;旅游、文化馆、艺术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等数据来自省文化和旅游厅;财政数据来自省财政厅;金融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证券数据来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和大连监管局;保险数据来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和大连监管局;专利数据来自省知识产权局;科技成果、技术合同等数据来自省科学技术厅;质量检验、质量认证、法定计量等数据来自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气象雷达观测站点、卫星云图接收站等数据来自省气象局;地震台站、地震监测中心等数据来自省地震局;教育数据来自省教育厅;档案馆数据来自省档案局;电视、广播等数据来自省广播电视局;报纸、期刊、图书等数据来自省委宣传部;卫生数据来自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体育数据来自省体育局;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数据来自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数据来自省医疗保障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社会服务、社会福利等数据来自省民政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供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等数据来自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水质总达标率等环境监测数据来自省生态环境厅;安全生产数据来自省应急管理厅;其他数据均来自省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