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地方经济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帮助企业解决争议 香港联手法律界抗疫出实招

2020年04月15日 10:33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帮助企业解决争议 推出法律科技基金

  香港联手法律界抗疫出实招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的影响,香港特区政府在4月8日公布了一系列措施支持企业、雇员和市民。其中很多措施深、细、实,让企业和市民实实在在感受到温暖。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4月13日发表网志表示,其中两项与法律及争议解决业界有关,分别是推出“新型冠状病毒网上争议解决计划”和成立法律科技基金,期望与香港社会、相关企业和法律界共克时艰。

  推出“争议解决”计划

  在介绍“网上争议解决计划”时,郑若骅指出,持续的疫情为各行各业带来冲击,严重影响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正常运作,预计纠纷也会增多。推出计划的目标是透过eBRAM(一邦国际网上仲调中心)提供网上争议解决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相关争议。

  该计划的服务范围包括:处理与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的争议;每件案件的索偿金额须在50万元(港币,下同)以下;当事人(原告人或答辩人)的其中一方必须是香港居民或公司;争议双方只需各付200元作为登记费用;当事人需同意在计划下达成争议解决协议。

  郑若骅介绍,双方可自由选择中立第三者,在保持社交距离的情况下于网上处理案件。争议解决的过程会使用多重方法,双方会首先尝试谈判,之后会以调解方式处理,如果仍未能达成和解协议,就会通过仲裁程序取得一个具有约束力的裁决。

  该计划如果能在4月获得拨款,有望6月份正式推出。

  支援部分执业律师

  郑若骅还重点介绍了法律科技基金的有关情况。她表示,特区政府在纾困措施中推出该基金,正是为了协助部分律师事务所、办事处及相关人士,帮助他们购买或提升资讯科技系统,安排员工参加相关法律科技培训。

  这些做法,除了配合司法机构遥距聆讯的安排,也符合与客户及他人保持社交距离的措施,同时可促进发展网络研讨会或日渐普遍的网上培训,提升相关能力建设水平。

  法律科技基金的支援对象,是有5名或以下执业律师/大律师的中小型企业律师事务所或大律师办事处。每家以实报实销方式可获最高5万元的资助。香港律师会和香港大律师公会将共同管理基金的申请,目标是下月开始接受申请。

  团结一致共渡难关

  “(网上争议解决)计划不单提供一个便捷的平台解决争议。”郑若骅表示,假如争议最终是透过谈判或调解成功解决,期望这会有助建立及巩固社会和谐,让双方维持长期良好的商业关系。

  郑若骅介绍,律政司一个长期的政策目标,正是致力于在促成交易和争议解决方面提升香港的国际法律枢纽地位,“进一步推广网上争议解决服务有助我们达成这个目标,亦可巩固香港作为国际商业及金融中心的地位”。

  发展和使用网上争议解决服务也是当前全球的趋势。郑若骅表示,疫情目前仍然严峻,法律界也须尽快检视如何更广泛利用法律科技,并研究如何加强相关能力。她早前联络了法律界不同的代表,除了感谢他们在这个时刻联手抗疫,同时也听取了业界的意见。此后律政司与相关部门研究了法律界提出的各项建议。郑若骅表示,在这个艰难时刻,希望社会各界团结一致,继续以同舟共济的精神互相支持,共渡难关,让香港重新出发。

  王大可

(责任编辑:杨淼)

分享到:
延伸阅读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