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2019年办结涉台案件1249件

2020年06月11日 14: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福州6月11日(郑江洛)近年来,福建着力加强涉台司法先行先试,2019年办结涉台案件1249件,司法互助案件6579件。率先出台司法惠台59条措施,深化涉台司法创新发展工程。福建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欧岩峰在1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

  福建是民营企业的大省,民营经济占全省GDP近七成。据欧岩峰介绍,2018年10月,福建高院出台了《关于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提出了依法安商、便捷暖商、平等护商、自治尊商、善执惠商“五商原则”,并制定了关于畅通市场救济途径、保障市场主体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扩大市场对外开放、完善市场信用体系、健全市场退出机制等方面的40项工作举措。

  欧岩峰表示,福建法院不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福建首创”。2019年,福建高院打造跨域诉讼服务3.0版,由立案拓展至送达、取证等86个项目,完成省内、省际跨域立案6.8万件。厦门中院与相关部门共同成立全国首个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推进金融纠纷“立审执破”全流程覆盖、一站式集中处理、多元化合力化解。

  同时,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一审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822件,办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8637件。

  福建法院还聚焦“立审执破”。据披露,2019年,全省法院统一规范登记立案程序,新收各类商事案件13.23万件,一审审结12.98万件;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审结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11816件;保护促进诚实信用,一审审结合同案件29.67万件;依法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一审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案件14.47万件,标的总额1211.58亿元(人民币,下同)。

  欧岩峰指出,福建法院依法保障“一带一路”海丝核心区和自贸试验区建设,一审审结涉外、涉港澳、涉侨、海事海商和铁路运输案件4222件;健全市场信用体系,执结执行案件35.4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705.90亿元,依法判处拒执罪360件391人。完善破产审判机制,提高破产审判的专业化水平,审结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222件。(完)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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