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国家高新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要在国家高新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相关改革试点政策,加强创新政策先行先试。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自贸试验区的重要特点是开放政策先行先试的“试验田”和“排头兵”,为政策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提供先行先试的经验。“在国家高新区内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经验,有助于高新区与国际接轨,丰富高新区的功能和定位。”
利于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
会议指出,国家高新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对示范引领更大力度改革开放具有重要作用,也有利于促进“双创”和大学毕业生就业。要放宽海外人才长期多次签证、居留许可等规定。
根据中国高新区研究中心公布的数据,截至2018年,全国共建设169家园区,覆盖30个省级行政区、163个城市,高新区GDP总量占到全国的12.3%,成为引领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板块。
近日,科技部火炬中心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高新区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国家高新区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中的核心载体作用,落实完善各项创业扶持政策。
该《通知》明确指出,国家高新区要落实和完善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发挥孵化器、众创空间、“双创”示范基地等创新创业载体的作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门槛,开辟通道,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支持力度。
白明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国家高新区是高新技术企业的聚集地,而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在于人才,所以,高新区要通过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的政策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甚至吸引海外人才入园,在国家科技创新方面发挥更好的引领作用。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教授颜振军指出,高新区建立的初衷就是“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高新区未来的发展一定要围绕这一主题。高新区需要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定位和价值,释放出聚集的效应。“这种聚集效应一方面是对创业公司而言,一方面是对外部客户和资源而言,这种效应能够降低交易成本,而这也是高新区发挥作用的关键。”
加大国家高新区开放力度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在国家高新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相关改革试点政策,加强创新政策先行先试。要加大国家高新区开放力度,鼓励与国外园区开展多种形式合作,更好融入国际产业链、供应链。要鼓励商业银行在国家高新区设立科技支行,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高新区开发建设主体上市融资。
商务部2019年7月曾公布,近年来,以国务院发函等方式集中复制推广的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共五批、合计106项;由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总结印发供各地借鉴的“最佳实践案例”共三批、合计43个;各部门自行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53项。累计来看,自贸试验区形成的202项制度创新成果得以复制推广。
从试点经验产生的领域、类型和效果看,投资便利化涉及81项,贸易便利化64项,金融开放创新23项,事中事后监管34项。
在白明看来,鼓励国家高新区与国外园区开展合作,需要进一步学习、借鉴自贸试验区的相关经验。“包括与海外园区的合作,多年来已经积累了很丰富的经验,这些成熟的经验和做法都可以被借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近年来,我国一些高新区在和国外园区开展合作交流方面,已取得一些成绩。
2016年,成都高新区与享有法国“硅谷”之称的索菲亚科技园签订合作协议,结为“姊妹园区”,索菲亚中国创新中心落户成都高新区。欧洲排名第一创业加速器SBC也进驻中国落定成都,SBC瞄准的正是成都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主导产业方向。
深圳高新区更是自2004年就开始利用园区优势,通过两免、三减半的方式吸引境外机构、境外园区管理机构及境外科技商务机构到深圳进行相应的合作,通过搭建的商务平台前后引进了45个国家的82家园区。拓展740多个境外项目落地,引进境外相应的技术转移349个,同时,商务平台推动深圳企业走出去,前后有一千多家企业,在海外举行了两千多场活动。
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