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启动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至2019年底,贵州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41.68%,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等非户籍人口落户城镇456.08万人,其中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318.48万人。
记者30日从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述消息。
2015年6月起,贵州建立了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并在中国全国率先取消了包含省会贵阳市在内的全省城镇落户限制,实现贵州全省城镇落户“零门槛”。贵州还在中国全国率先实行贵州籍农村学生“来去自由”的户口迁移政策,促进城乡要素有序流动。
贵州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温贵钦会上说,贵州从财政、土地、就业、住房、医疗、教育、养老和低保等方面,制定出台维护农业转移人口农村原有合法权益和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具体政策措施10类42条。2016年至2019年,贵州省级共下达县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奖补资金44.28亿元,年均增长46.01%。
保证进城农户承包地证书发放,让进城农户吃上“定心丸”。截至目前,贵州全省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基本完成,核实承包地面积6353.85万亩,承包合同签订率98.5%、“一户一档”建档率96.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证率97.56%。
贵州作为中国脱贫攻坚主战场,用不到4年时间全面完成188万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搬迁人数相当于冰岛全国总人口的5倍多。对此,贵州建立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信息交换机制,制定服务易地扶贫搬迁民众户籍办理便民利民措施,有序引导126.43万易地扶贫搬迁民众迁移户口。
同时,贵州还将30.3万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纳入城市低保,解决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子女就学26.9万余人。2017年至2019年,贵州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达90.53万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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