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立林(草)长制试点 推进林草资源永续利用

2020年08月03日 17: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3日从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吉林省委研究决定,利用一年时间,组织部分地区开展建立林(草)长制试点,有力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和林草资源永续利用。

  据悉,试点工作在吉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由吉林省林草局牵头,由白城市、农安县等9个市县承担具体任务。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总林(草)长,分管领导任副总林(草)长,其他领导任区域林(草)长。

  吉林省林草局副局长刘义介绍,吉林省是林业重点省,林业建设多年来始终位居全国前列。“全省953.81万公顷林业用地,829.79万公顷有林地,44.8%的森林覆盖率和69万公顷的草原,71.99%的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是我省的生态优势和绿色名片,是我省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重要基础。”

  刘义表示,林(草)长制是新生事物,外省虽然有相对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但考虑到吉林省是全国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占比高(近3/4),东中西部林草资源禀赋不同,保护发展各有侧重,不宜照搬照抄。“必须因情施策、先行试点,积极探索创造符合吉林林草实际的办法和措施。”

  据了解,《吉林省建立林(草)长制试点方案》从确立保护发展目标体系、建立保护发展制度体系和落实保护发展责任体系三个方面对试点任务分别进行了阐述。

  刘义表示,吉林省中东部茂密的森林和西部广袤的草原共同构成了吉林省乃至全国生态安全和生态系统稳定的一道绿色屏障。“我们要求只能增绿、不能减绿,要求树标立靶、狠抓治理,要求节约集约、绿色发展。”

  刘义说,林(草)长制的核心是责任制。落实责任制就是要做到“资源有人管、事有人做、责有人担”。纵向压实省市县乡村五级林(草)长的责任,横向压实各级林(草)长会议成员单位的责任,末端压实网格长巡护员的责任。

  “明年6月底前,我们要立足基础之上,坚持试点标准对试点任务完成的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刘义说。(完)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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