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推动的改革身边事·城乡发展一体化改革篇)
记者观察:“留得住”,还要“过得好”——一纸户籍里的“民生温度”
新华社记者熊丰、毛鑫
今年1月,44岁的邓凤娇从民警手中接过崭新的户口簿,这时距她辞别故乡“闯广州”已过去了21年。
从申领暂住证,到拿到居住证,再到如今以积分落户拥有广州户口,21年里,证件在方寸间更迭,见证着她融入这座城市的步步足印。
改革开放时代大潮中,亿万个“邓凤娇”来到城市、耕耘梦想;而伴随着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他们终于梦圆城市、落户安家。
一纸户籍,事关悠悠民生,也牵动着总书记的心。2014年6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强调,推进人的城镇化重要的环节在户籍制度,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是涉及亿万农业转移人口的一项重大举措。
自此,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大幕拉开,改革“鼓点”密集敲响——
2014年7月,《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印发;2016年1月,《居住证暂行条例》施行;2016年9月《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发布……
蹄疾步稳、久久为功,亿万群众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在改革中得到解决。
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建立,延续半个多世纪的“农转非”彻底退出历史舞台,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放宽,人口流动的户籍障碍基本消除。半个多世纪,横亘在城乡之间的户籍二元化壁垒终于被打破。
户籍制度改革的破题,极大推动了新型城镇化进程。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目标提前完成,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2013年的35.93%提高到2019年的44.38%。
事非经过不知难。长期以来,我国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差距较大;许多福利待遇与户籍制度长期挂钩、难以剥离;各类群体利益诉求多元多样、难以协调。
从中小城镇开始,推及全国多地,最后“包抄”特大型中心城市;以居住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积分落户畅通更公平通道……在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中下足“绣花”功夫,将顶层设计一项项落实到“最后一公里”,破难题、蹚新路,改革路径清晰可辨。
为人民而改革,必须深切读懂人民期盼。
长期以来,以“80后”“90后”为主体的新生代农民工,身在城市却没有归属,渴望融入却不被接纳,身份差异像一道难以跨越的鸿沟。
随着《居住证暂行条例》在2016年全面实施,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不断完善。截至2019年底,全国已发放居住证超过1亿张。
为人民而改革,还要充分尊重人民意愿。
各地根据人口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制定具体办法,让群众了解不同城市的落户条件,合理安排自己的未来。同时,完善改革配套政策,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农村“三权”,让他们安心进城。
至于要不要进城、进哪个城、何时进城,群众自主选择、自主定居。人口在自由流动中有序迁移,新型城镇化焕发出勃勃生机。
“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更加注重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更加注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环境宜居和历史文脉传承,更加注重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习近平总书记的深刻论述,道出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关键。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不能止于让农业转移人口“留下来”,还要通过不断完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让他们“待得住”“过得好”。
在免费提供各类就业服务的同时,我国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014年以来累计培训超过1亿人次。“基础”工程不断夯实,农业转移人口更好掌握一技之长,扎根城市的底气更足了。
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两免一补”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30个省区市出台在流入地参加中高考实施方案。“下一代”工程公平可及,让进城家庭不仅拥有今天,也能收获未来。
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截至2019年底,农民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6301万人。“兜底”工程越织越密,免除后顾之忧,兜住进城后稳稳的幸福。
改革进入深水区,必然会触碰到“硬骨头”。一面是历史遗留的“老大难”,一面是群众的殷殷期待,改不改、怎么改,考验着改革者的勇气。
53岁的刘巧娣,28年前从云南巧家县远嫁江苏泰州市姜堰区,由于在娘家就没有上户口,组建家庭后便成了“黑户”。“没有户口也就没有身份证,出门连火车票都买不了,社保就更是没法办。”刘巧娣说。
公安机关建立工作机制、清除政策性障碍,民警践行“脚板”警务,深入走访调查,将刘巧娣这样历史遗留的1500余万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一一解决。
“通过改革,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更便利了,许多贫困地区孩子们上学条件改善了,老百姓异地办理身份证不用来回奔波了,一些长期无户口的人可以登记户口了……”
习近平总书记二○一七年新年贺词里的话语,至今温暖着邓凤娇的心。就在2016年底,她成为广州首批获得公租房配租的来穗务工人员之一,搬入了新居。这一盏属于她的灯光,早已融入万家灯火中,辉映着一座座人们共同奋斗、共同享有的城市。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