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就业”计划31日起接受雇主及自雇人士申请。同日晚间,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首日共收到接近5.2万名雇主及超过2000名自雇人士的申请。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保就业”计划第二期31日起接受雇主及自雇人士申请,为期两星期。截至下午6时,第二期首日共收到接近5.2万名雇主及超过2000名自雇人士的申请。首日接获的雇主申请当中,大约96%的雇主成功申请“保就业”计划第一期。
合资格的雇主和自雇人士可于9月13日晚上11时59分前,透过“保就业”计划网页提交第二期工资补贴的申请。在完成审核申请后,“保就业”计划秘书处将会透过电邮及手机短讯通知成功申请者的申请结果。
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将会迅速处理所有申请,预计大部分合资格而又能提供正确资料的雇主可在提出申请后三至四星期获发放工资补贴。
发言人表示,自雇人士如有“自雇人士强积金户口”而在今年3月31日户口仍未取消,并且未曾在“保就业”计划第一期获得一笔过7500港元资助,也可在第二期工资补贴申请期间提交申请。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