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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招缓解新市民住房难

2022年01月10日 15:18   来源:安徽商报   姜志远 周继龙

  为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精准实施棚户区改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了《安徽省“十四五”城镇住房保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城镇化率预计达65%左右

  “十四五”时期,我省城镇化率预计将从58.3%提高到65%左右,全省城镇常住人口约增加460~500万人,人口和产业将主要向合肥都市圈和中心城市集聚,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买不起房、租不好房”的困难亟待解决。与此同时,我省还有50万套城镇棚户区需要改造。

  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建立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我省制定了《规划》。“十四五”期间,我省将新建360万套商品住宅,约41800万平方米。改造提升5600个老旧小区项目,房屋建筑面积12500万平方米,惠及130多万户。其中,我省将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重点改造小区应改尽改前提下,适当放宽改造年限,提前对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

  多种方式缓解新市民住房难

  根据《规划》,我省将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供给,着力缓解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据悉,“十四五”期间,我省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30万套(间)。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大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因地制宜”的原则,主要采取“5+2”发展方式,即合理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以及发放租赁补贴和将政府闲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以促进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为重点,落实“小户型、低租金、职住平衡”的要求,引导多主体投资,实行多渠道供给,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着力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新增公租房保障13万户(套)

  在公租房保障方面,新增公租房保障13万户(套)。其中,租赁补贴12万户;新筹集公租房1万套。我省将通过对困难群众实施分类保障,让保障对象拥有更多的选择权。

  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公租房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实行依申请应保尽保;对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对符合条件的抚恤优抚对象和伤病残退休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城镇残疾人家庭、城市见义勇为人员家庭、省部级以上劳模家庭、进城农村贫困人口等按规定优先予以保障。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家政从业人员等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力争基本完成50万套“棚改”

  按照因城施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把棚改范围和标准,严格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改造时序。统筹实施城镇老旧小区、城镇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提升改造工程,将符合当地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的城市危房纳入计划,优先安排改造,补齐人居环境短板、增强民生保障水平。支持皖北地区推进“四化同步”,加快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和发展能级。力争到2025年底,我省基本完成现有50万套老城区内脏乱差棚户区、城中村、重点镇棚户区改造。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姜志远/文 周继龙/图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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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招缓解新市民住房难

2022-01-10 15:18 来源:安徽商报

  为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精准实施棚户区改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了《安徽省“十四五”城镇住房保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城镇化率预计达65%左右

  “十四五”时期,我省城镇化率预计将从58.3%提高到65%左右,全省城镇常住人口约增加460~500万人,人口和产业将主要向合肥都市圈和中心城市集聚,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买不起房、租不好房”的困难亟待解决。与此同时,我省还有50万套城镇棚户区需要改造。

  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建立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我省制定了《规划》。“十四五”期间,我省将新建360万套商品住宅,约41800万平方米。改造提升5600个老旧小区项目,房屋建筑面积12500万平方米,惠及130多万户。其中,我省将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重点改造小区应改尽改前提下,适当放宽改造年限,提前对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

  多种方式缓解新市民住房难

  根据《规划》,我省将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供给,着力缓解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据悉,“十四五”期间,我省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30万套(间)。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大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因地制宜”的原则,主要采取“5+2”发展方式,即合理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以及发放租赁补贴和将政府闲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以促进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为重点,落实“小户型、低租金、职住平衡”的要求,引导多主体投资,实行多渠道供给,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着力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新增公租房保障13万户(套)

  在公租房保障方面,新增公租房保障13万户(套)。其中,租赁补贴12万户;新筹集公租房1万套。我省将通过对困难群众实施分类保障,让保障对象拥有更多的选择权。

  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公租房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实行依申请应保尽保;对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对符合条件的抚恤优抚对象和伤病残退休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城镇残疾人家庭、城市见义勇为人员家庭、省部级以上劳模家庭、进城农村贫困人口等按规定优先予以保障。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家政从业人员等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力争基本完成50万套“棚改”

  按照因城施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把棚改范围和标准,严格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改造时序。统筹实施城镇老旧小区、城镇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提升改造工程,将符合当地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的城市危房纳入计划,优先安排改造,补齐人居环境短板、增强民生保障水平。支持皖北地区推进“四化同步”,加快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和发展能级。力争到2025年底,我省基本完成现有50万套老城区内脏乱差棚户区、城中村、重点镇棚户区改造。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姜志远/文 周继龙/图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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