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是一把尺子,它能衡量奋斗者前进的进程。
2021年11月15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宣布正式开市交易,内蒙古大唐药业成为北京证券交易所首批上市企业之一。
北交所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我国第一家公司制证券交易所。北交所聚焦服务创新型、“专精特新”型中小企业,致力于解决中小企业无法在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发展的核心问题。
上市半年后的2022年4月28日,内蒙古大唐药业披露登陆北交所后的首份年报。数据显示,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6亿元,同比增长8.25%;实现净利润6194.54万元,同比增长1.81%;实现扣非净利润5795.67万元,同比增长9.23%。
一滴水折射太阳的光芒。“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自治区‘两个基地’建设,我们不断创新机制,扶龙头、推上市、强产业,全力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带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去年,内蒙新华、大中矿业、大唐药业、优然牧业分别在沪、深、北、港交易所上市,实现境内、境外资本市场上市全覆盖。同时,我区现有2家企业进入证监会上市审核,9家企业进入上市辅导,40家企业进入重点孵化培育期。”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
在金融运行中,资本市场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枢纽作用,它既是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枢纽、宏观政策传导枢纽,又是风险防范化解枢纽和市场预期引导枢纽。如何下好资本市场这盘棋?内蒙古的做法是创新机制,让资金变成资本,更好发挥资本市场的要素资源配置功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内蒙古自治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培育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推进企业上市行动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培育发展绿色基金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2021年8月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奖补办法》,对企业上市奖补最高提升至总额1300万元,极大提升了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积极性,有力激发了资本市场发展活力。
今年以来,在疫情“倒春寒”,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下,内蒙古更加关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连续下发多条硬核举措,精准服务上市企业。
今年1月21日,自治区政府成立自治区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旨在统筹全区企业上市工作,研究、制定自治区推动企业上市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盟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研究解决企业在上市进程中需跨盟市、跨部门处理的难题,以及影响企业上市进程的历史遗留问题等。
今年1月份,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内蒙古银保监局、内蒙古证监局4家机构下发《关于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企业上市主办行协同服务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推动企业上市金融服务主办行工作机制,组织举办自治区金融支持企业上市行动,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制专属金融服务方案。
为进一步抓住资本市场改革机遇期,加快推进自治区企业上市进程,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服务实体经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构建新发展格局方面的重要作用,今年4月12日,自治区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2022年度自治区推进企业上市天骏服务计划工作方案》,全力推进重点企业上市进程。同时,推行金融机构协同服务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围绕上市后备企业提供全流程金融服务。
系列举措汇集起磅礴力量,为资本市场平稳运行注入新活力。
2021年5月10日,大中矿业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净额18.152479亿元。依靠规范运作、创新发展,企业发展再上一层楼。今年一季度,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3.04890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7.94%,经营业绩创历史最好水平。根据发展需要,企业及时启动了公开发行可转换企业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15.2亿元,用于多个技改采选升级项目,以期实现企业产能进一步提升。
与创新机制同频共振,自治区相关部门有力落实资本市场各项奖补政策,“真金白银”助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2014年以来,按照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我区共落实204家企业合计1.46亿元的直接融资补贴。补贴涵盖了企业上市、上市报辅、新三板挂牌、区域股权市场孵化板挂牌、企业发行债券等多个资本市场项目,降低了企业直接融资成本,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
高处举棋,实处落子。近年来,我区还积极加强资本市场外联合作。自治区政府分别与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全国股转系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加强资本市场协作,3家交易所在内蒙古设立资本市场服务基地,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全国股转系统)专业力量开展专题培训,共同调研、实地指导企业加快上市进程,有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记者 李永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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