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孙以聪)报道:7月12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决策部署,近日,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印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失业保险一揽子措施,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助力稳就业保民生。
《通知》明确,在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补助金、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支出范围。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或实施疫情防控静态管理的市、县(区)内,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大力支持职业技能培训。按照人社部相关文件规定,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纳入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同时,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提取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的4%左右至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统筹用于支持职业技能培训,提取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要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落实好失业保险金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临时价格补贴政策,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同时,密切监测失业保险基金运行状况,加强形势研判和工作指导,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和安全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