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高血压、慢性肾功能衰竭等慢性病,因部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给患者造成不小负担。今日,湖南省医保局公布《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43个病种纳入门诊慢特病报销范围,并确定了每个病种的报销比例和额度。办法自2023年1月1日实施,有效期5年。
门诊慢特病是指诊断和治疗方案明确、病情稳定、门诊药品费用较高,需要在门诊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特殊疾病。根据《办法》内容,纳入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范围的疾病应综合考虑相关条件:临床诊断及诊疗方案明确,且《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有相应的治疗药品;病程较长,需要长期在门诊治疗,门诊医疗费用较高且普通门诊统筹难以保障;病情较重但已过急性期;需要在门诊长期治疗的其他合理情形。
《办法》规定,符合享受职工医保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条件的参保人员在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线;在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政策规定的药品费用限额内,在职职工按照80%、退休人员按照85%的比例支付。
原则上只享受一种门诊慢特病待遇,符合两种及以上门诊慢特病纳入标准的,可从中自主选择一个病种享受待遇,并在此病种基础上再增加不超过100元/月的医药费用限额。参保人员的参保关系在省内正常转移接续时,慢特病门诊待遇享受资格实行互认。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