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如何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工作?8月23日晚,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推出《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扩岗通知》),向企业“群发”就业工作“礼包”。
根据《扩岗通知》,其补助标准为: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岁至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含)以上,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补助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区分以往年度是否就业参保。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此项政策将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适用于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范围,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但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
关于企业适用范围,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解释道: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1名相关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企业可根据相关条件自行选择。
原标题:招用1人补助1000元 海南延续实施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