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刘志军、张曙光、苏顺虎之后,铁道部系列腐败窝案的第四位官员闻清良26日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检方指控其安排铁路车皮帮助企业进行煤炭运输,单独或伙同情妇收受多名山西煤老板的2000余万元贿赂。闻清良对检方的指控提出异议。
现年54岁的闻清良是山西省五台县人,2012年6月被刑事拘留。2010年4月到昆明铁路局任局长之前,闻清良已在太原铁路局工作了十几年,历任太原铁路局总调度长、运输处处长、副局长。
检方指控,闻清良于2005年至2010年间,利用担任太原铁路局总调度长、运输处处长、太原铁路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曲沃县闽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单位谋取利益,为此,单独或伙同情妇钟某(已另案处理)先后多次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张邦才等人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00余万元。
与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一样,闻清良的经济犯罪也祸起于“红颜知己”钟某。闻清良最大一笔1000余万元的受贿指控是和其情妇钟某共同收下的。
检方指控,闻清良利用担任太原铁路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山西光大焦化气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志国的请托,为该公司解决铁路运输计划等问题提供帮助,为此,伙同情妇钟某,先后多次收受任志国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1000余万元。
据记者了解,除已经在北京市二中院公开审理的苏顺虎、张曙光、闻清良外,一些已经被抓但尚未公开审理的铁路系统腐败官员,几乎都栽在倒卖车皮一事上。
检方认为,闻清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受贿罪追究闻清良的刑事责任。法庭当天没有判决,此案将择日宣判。(记者 于立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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