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原副市长刘亚被查办(图/简历)

2014年01月17日 10:37   来源:人民网   李阔 张俊

刘亚

  人民网合肥1月17日电(记者李阔实习生张俊)记者近日从安徽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通报会上获悉,蚌埠市原副市长刘亚日前因违纪违法被安徽省纪委监察厅查办。

  刘亚,男,1962年10月出生,汉族,安徽濉溪人,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毕业。

  历任濉溪县柳孜中学教师,百善区纪检组纪检员(1986年7月至1988年7月在安徽大学经济系学习),濉溪县濉溪镇经委主任、副镇长,古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濉溪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濉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6年4月任濉溪县政府副县长兼濉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1997年1月任淮北市烈山区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9年2月任淮北市烈山区区委书记、区长,2000年1月任淮北市烈山区区委书记。

  2001年5月任淮北市委委员,烈山区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2004年2月至今任蚌埠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负责公安、司法、民政、国家安全、救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文明创建、应急管理、“三农”工作、防汛抗旱、水利、林业、人口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及其他交办事项。

  分管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司法局、民政局、行政执法局、农委、水利局、林业局、人口计生委。

  联系法院、检察院、武警支队、消防支队、文明办、老龄委、气象局、淮委、省水科院、省淮河河道管理局、省怀洪新河河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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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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