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军工集团前董事长黄小虎今受审 向蚌埠原副市长刘亚行贿450万

2014年05月29日 17:21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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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安徽军工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黄小虎涉嫌贪污、受贿、行贿、职务侵占罪一案,在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今年51岁的黄小虎曾任蚌埠市外经委主任、党委书记,滁州卷烟厂厂长、党委书记,安徽汉福国际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黄小虎所涉四罪的犯罪总金额达3100余万元,其中伙同他人侵吞、骗取公款960.1万元,索取、收受贿赂205.5万元,职务侵占546.5万元。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黄小虎还向他人行贿折合人民币约1450万元。行贿对象中包括蚌埠市原副市长刘亚。

  建“空壳”广告公司骗取公款

  起诉书记载了黄小虎四起涉嫌贪污公款的犯罪事实。第一起发生在1999年,年仅36岁的黄小虎时任蚌埠市外经委主任,就指使他人共同将由外经委出资开发的体校房产项目217万元利润侵吞。之后,他的作案手段不断“升级”,变得更加隐蔽,幕后操纵“空壳”公司骗取卷烟厂广告投放费就是很好的例证。

  2003下半年,时任滁州卷烟厂厂长、党委书记的黄小虎知悉由广告公司代理广告业务与直接同电视台签订广告业务之间有较大的广告费用差额,遂决定与时任该厂企划部副部长的芮某商定成立广告公司,代理该厂与电视台的广告投放业务。之后,通过借用或安排他人成立等手段,黄小虎和芮某实际控制了合肥视网、德乐两家广告公司,在未经招投标、未经集体研究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该厂2004年、2005年在安徽多个频道的广告投放业务交由自家公司代理。但这两家公司并未开展任何实质性工作,代理的广告片制作均由滁州卷烟厂出资委托他人完成。

  至2005年,黄小虎伙同芮某等人共套取、截留并私分了滁州卷烟厂本不应支出的665.1万元的广告费用。其中,黄小虎分得414.6万元。此外,黄小虎还指使他人倒卖卷烟厂出资赞助的演唱会、比赛部分门票,并私分票款。

  从上述犯罪事实中可以看出,黄小虎一般不亲自出面,而是指挥他人操作,以便随时抽身。

  向副市长行贿450万求“搭桥”

  黄小虎靠卷烟厂生财的门道多样,但这并不能满足他的“胃口”。为了进一步拓宽财路,黄小虎决定“走出去”,进军煤矿产业。为此,他不惜下“血本”,向他人行贿铺路。

  黄小虎的行贿名单上只有两个人的名字,虽然人数不多,但“分量”可不轻。其中一人就是蚌埠市原副市长刘亚。

  2006年上半年,黄小虎从刘亚处得知淮北洪庄村洪杨煤矿在寻找合作伙伴,便产生了投资的想法。通过刘亚向时任洪庄村第一书记颜某提议、协调,黄小虎打败了多家竞争对手,与村委会签订收购洪杨煤矿60%股权的协议。为感谢刘亚的帮助,黄小虎分五次送给刘亚现金共计450万元。

  黄小虎的另一位“座上宾”是山东新汶矿业集团原董事长郎某。相比刘亚,黄小虎对郎某出手更为阔气,一次就是上千万,数额之高令人咋舌。

  2009年,为收购新汶矿业集团下辖的两家煤矿股权和出让自己实际控股的三家公司持有的金黄庄煤矿50%股权(新矿集团下辖),黄小虎找郎某帮忙,并承诺事后“感谢”。同年12月,在郎某的帮助下,黄小虎得以如愿低买、高卖股权。之后,黄小虎兑现承诺,安排其妻到香港向郎某控制的账户汇入1133.9万港币(折合人民币1000万元)。

  召集公司高管转移账面资金

  检方指控,黄小虎在任滁州卷烟厂厂长期间,还索取、收受李某等人钱款共计205.5万元。2002年上半年,滁州卷烟厂拟建“十五”技改联合工房工程,黄小虎安排他人向承包商李某提供工程信息并透露招标标底,使李某中标。此后,黄小虎让人向李某索要工程利润,分五次拿走150万元,将其中90万元据为己有。

  检方还指控,为侵占公司财产,黄小虎作为汉福公司实际控制人,召集多位高管商讨决定将该公司控股的新大进出口公司546.5万元资金以“做业务”名义转移。得手后,黄小虎分得389万元。

  2013年1月29日,安徽省纪委通报称,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黄小虎正在被立案调查。此后,该案一直备受舆论关注。2013年8月29日,黄小虎涉嫌贪污、受贿、行贿、职务侵占罪一案由淮南市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鉴于此案影响重大,安徽省检察院将此庭作为全省观摩示范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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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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