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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原政协主席樊建国受贿558万被判无期

2014年06月19日 10:42   来源:荆楚网   

  担任黄石市副市长期间,收受他人贿赂,帮揽工程,还将矿老板之妻调入黄石某银行工作。调任随州后,仍贪性不改。在其任职7年间,共受贿558万余元。记者昨悉,随州市原政协主席樊建国终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帮矿老板“谋福利”收了408万 

  樊建国出生于1952年5月,是湖北省南漳县人,研究生学历。1990年,时任老河口市市长的樊建国在乡镇企业调研时,认识了一个名叫王文格的男人,两人交往密切。没想到,这个人后来改变了樊建国的命运。

  1996年,樊建国调至黄石,先后担任黄石市副市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次年,王文格找到樊,请求帮忙办两件事:一是将自己妻子从老河口市纺织局调到黄石市城市合作银行,二是帮他承接到黄石市磁湖山庄弱电系统工程。经樊建国出面,这两件事都办成功了。两人的关系又进了一步。2001年1月,樊建国以儿子留学欠别人钱为由,向王文格索要20万元。

  此后,樊建国又调任随州市委副书记,后任随州市政协主席。期间,樊建国与王文格约定:王到随州找项目,樊提供关照,只要王在随州赚了钱,有王的一份,就有樊的一份。

  为了发财,王文格于2006年虚假出资注册成立了随州天马矿业有限公司,并取得采矿许可证。次年,该公司相关人员涉嫌犯罪问题,樊出面帮忙摆平。此后,樊建国先后7次收受王文格共计人民币408万元,包括以儿子出国或房屋装修名义索要的。

  帮装饰公司老板竞标“借”走60万 

  1997年上半年,挂靠深圳装饰设计工程公司的肖某(另案处理),为承接黄石市磁湖山庄酒店装饰工程,找到时任黄石市副市长的樊建国,当时樊还兼任该工程建设指挥部的指挥长。

  专家评审时,樊建国当场拍定肖某的装饰方案,使得肖某顺利中标。

  忙肯定不能白帮。当年年底,樊建国给肖某打电话,称自己有个朋友做生意缺钱,需要60万元周转一下,向肖某借钱。肖某会意,称没问题。樊于是派朋友前去拿钱。

  据樊建国后来供述,肖某中标成功后,想送他一点钱表示感谢,他当时拒绝了。但后来考虑到儿子准备出国留学,需要不少钱,自己直接去拿又不好,于是就以帮朋友借钱的名义去要。

  此外,樊建国还以帮企业改制、融资、并购为由,收受多家企业贿赂,其中人民币59.1万元,美金4.9万元,港币5000元。

  2012年1月17日,樊建国被刑拘。案发后,省纪委追缴赃款235.75万元。

  17年受贿558万被判无期

  法院查明,樊建国在任职的1994年至2011年这17年间,受贿人民币528.1万元、美金4.9万元,港币5000元,折合人民币,总额达558万余元。

  据媒体报道,2013年1月31日,樊建国在荆州市中院接受审判时,公诉机关案头摆放的案卷足有一尺高。

  2013年4月23日,荆州市中院一审认定樊建国有自首情节,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樊服从该判决,没有上诉。但是,荆州市检察院此后提出抗诉,提出2点抗诉理由:1.认定樊有自首情节,属适用法律错误;2.量刑畸轻:樊具有索贿人民币208万元、美金4.9万元的情节,应从重处罚;樊没有退清受贿款,没有悔罪表现。

  湖北省高院二审认为,樊建国只是如实交代了办案机关已掌握的线索所针对的事实,不能认定为自首。此外,樊建国以儿子出国留学、购房装修等理由,明示或暗示他人为其解决资金问题,其行为构成索贿。并且,其大部分赃款未能追缴,依法应从重惩处。省高院于是改判樊建国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楚天时报 记者赖家琦(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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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原政协主席樊建国受贿558万被判无期

2014-06-19 10:42 来源:荆楚网

  担任黄石市副市长期间,收受他人贿赂,帮揽工程,还将矿老板之妻调入黄石某银行工作。调任随州后,仍贪性不改。在其任职7年间,共受贿558万余元。记者昨悉,随州市原政协主席樊建国终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帮矿老板“谋福利”收了408万 

  樊建国出生于1952年5月,是湖北省南漳县人,研究生学历。1990年,时任老河口市市长的樊建国在乡镇企业调研时,认识了一个名叫王文格的男人,两人交往密切。没想到,这个人后来改变了樊建国的命运。

  1996年,樊建国调至黄石,先后担任黄石市副市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次年,王文格找到樊,请求帮忙办两件事:一是将自己妻子从老河口市纺织局调到黄石市城市合作银行,二是帮他承接到黄石市磁湖山庄弱电系统工程。经樊建国出面,这两件事都办成功了。两人的关系又进了一步。2001年1月,樊建国以儿子留学欠别人钱为由,向王文格索要20万元。

  此后,樊建国又调任随州市委副书记,后任随州市政协主席。期间,樊建国与王文格约定:王到随州找项目,樊提供关照,只要王在随州赚了钱,有王的一份,就有樊的一份。

  为了发财,王文格于2006年虚假出资注册成立了随州天马矿业有限公司,并取得采矿许可证。次年,该公司相关人员涉嫌犯罪问题,樊出面帮忙摆平。此后,樊建国先后7次收受王文格共计人民币408万元,包括以儿子出国或房屋装修名义索要的。

  帮装饰公司老板竞标“借”走60万 

  1997年上半年,挂靠深圳装饰设计工程公司的肖某(另案处理),为承接黄石市磁湖山庄酒店装饰工程,找到时任黄石市副市长的樊建国,当时樊还兼任该工程建设指挥部的指挥长。

  专家评审时,樊建国当场拍定肖某的装饰方案,使得肖某顺利中标。

  忙肯定不能白帮。当年年底,樊建国给肖某打电话,称自己有个朋友做生意缺钱,需要60万元周转一下,向肖某借钱。肖某会意,称没问题。樊于是派朋友前去拿钱。

  据樊建国后来供述,肖某中标成功后,想送他一点钱表示感谢,他当时拒绝了。但后来考虑到儿子准备出国留学,需要不少钱,自己直接去拿又不好,于是就以帮朋友借钱的名义去要。

  此外,樊建国还以帮企业改制、融资、并购为由,收受多家企业贿赂,其中人民币59.1万元,美金4.9万元,港币5000元。

  2012年1月17日,樊建国被刑拘。案发后,省纪委追缴赃款235.75万元。

  17年受贿558万被判无期

  法院查明,樊建国在任职的1994年至2011年这17年间,受贿人民币528.1万元、美金4.9万元,港币5000元,折合人民币,总额达558万余元。

  据媒体报道,2013年1月31日,樊建国在荆州市中院接受审判时,公诉机关案头摆放的案卷足有一尺高。

  2013年4月23日,荆州市中院一审认定樊建国有自首情节,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樊服从该判决,没有上诉。但是,荆州市检察院此后提出抗诉,提出2点抗诉理由:1.认定樊有自首情节,属适用法律错误;2.量刑畸轻:樊具有索贿人民币208万元、美金4.9万元的情节,应从重处罚;樊没有退清受贿款,没有悔罪表现。

  湖北省高院二审认为,樊建国只是如实交代了办案机关已掌握的线索所针对的事实,不能认定为自首。此外,樊建国以儿子出国留学、购房装修等理由,明示或暗示他人为其解决资金问题,其行为构成索贿。并且,其大部分赃款未能追缴,依法应从重惩处。省高院于是改判樊建国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楚天时报 记者赖家琦(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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