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李洪鹏) 吉林如何反腐?新华社专门发稿解读,以围绕解决“四风”问题为例,吉林省仅在省级层面就制定了5个方面52项制度规定,初步形成了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此外,今年年初,中央巡视组在向吉林反馈巡视情况时,肯定了该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并认为吉林省党政领导班子政治坚定。
吉林巡视整改答复 被认为最详细
2013年第二轮巡视结束后,今年2月26日上午,中央第四巡视组向吉林省反馈巡视情况。巡视组组长项宗西代表巡视组作反馈。
项宗西指出,吉林省党政领导班子政治坚定,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执行八项规定,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不断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吉林省在“整改落实”章节,分为5个部分、36个要点分门别类一一答复。
该答复6月9日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同其他省份的整改情况一同公开。
吉林的整改情况指出,中央巡视组入驻以来,吉林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986件,结案229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347人,移送司法机关66人。
目前吉林省纪委已对通化市委原副书记、市长田玉林,省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李小平,省农科院原院长、党委书记岳德荣,省司法厅原副厅长赵洪兴3名正厅级、1名副厅级干部和省公路管理局调研员徐胜斌正式立案,正在组织深入调查。
在对待巡视组反馈问题上,吉林省的整改答复被媒体认为最详细。
时任吉林省委书记的王儒林表示,要始终坚持领导带头,首先从省委常委和省级班子、省级领导干部做起,带头加强学习,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密切联系群众,以行动作无声的命令,以身教作执行的榜样,形成上行下效、示范推动的积极效应。
解决“四风” 吉林制定52项规定
关于吉林如何反腐,吉林会有怎样的“经验”?
今年8月19日,新华社刊发了一篇《吉林:创新反腐机制 构建权力制约体系》文章。文章指出,吉林重视制度建设,创新反腐机制,是吉林省在构建权力制约体系中的重点探索。
以围绕解决“四风”问题为例,吉林省仅在省级层面就制定了5个方面52项制度规定,初步形成了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在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工作中,《吉林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出台,明确细化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同时,创新开展改革限权、依法确权、科学配权、阳光示权、全程控权的“五权”工作,重点解决权力过多干预市场、取得无据、过分集中和暗箱操作等问题。
文章还提到,吉林省委书记王儒林说,下一步吉林省将继续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等方面的制度规定,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王儒林多次公开提反腐败
在今年的8月5日,吉林省委书记王儒林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中共吉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和《中共吉林省纪委关于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
会议指出,要健全责任体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之中,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之中。
在对待反腐问题上,在年初的吉林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上,省委书记王儒林态度十分坚决:“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任何人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容忍、绝不心慈手软!”
法晚记者还发现,时任吉林省委书记王儒林在2013年第17期《求是》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党要管党 首先是管好干部》文章,文章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让干部不想腐的教育机制、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确保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文/记者 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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