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依法对刘宝军、姚永平立案侦查

2014年10月17日 16:32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7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10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内蒙古自治区纪委驻交通厅纪检组原组长刘宝军(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10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内蒙古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姚永平(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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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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