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委原常委董乃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图|简历)

2015年01月04日 14:14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4日综合报道 据重庆市纪委消息:经查,董乃军在担任重庆市蔡家组团管委会主任、重庆市北碚区建委主任、重庆市永川区政府副区长和重庆市永川区委常委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收受礼金。

  其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重庆市纪委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董乃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董乃军简历 

  董乃军,男,汉族,1974年9月生,四川巴中人,硕士研究生,1998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4.09—1998.07 西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学习,获历史学学士学位

  1998.07—1999.08 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镇工作,历任宣传干事、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团委书记

  1999.08—2000.11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其间:1999.11-2000.10选派到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挂职锻炼)

  2000.11—2003.03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2003.04--2005.05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2005.05--2007.01 重庆市蔡家组团管理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7.01--2007.07 重庆市北碚区建设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重庆市蔡家组团管理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7.07--2008.01 重庆市北碚区建设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2008.01—2009.04 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正处级)

  2009.04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其间:2009.07-2009.09挂职重庆市人民政府信访办督察员;2010.08-2011.11兼任永川区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

    2012年2月10日在中共重庆市永川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区委常委。

    2013年12月01日,因涉嫌经济犯罪,董乃军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更多中央人事任免请见

更多中央人事任免请见

(责任编辑:尹彦宏)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