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王文杰等15名同志不再担任委员的决定
(2015年1月15日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协商讨论了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联合建议书,决定予以接受。由于任职年龄和职务变动等原因,同意王文杰、王有国、许肖列、孙强、孙军民(女)、李印泽、李宝峰、杨惠时、杨智慧、宋春来、陈昕(女)、陈合安、林文滢(女)、岳德顺、郑章石不再担任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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